第二十二章濟貧法與法律知識小課堂(1 / 2)

今天的韋恩教授顯然是懷揣著心事,否則剛才不會說出那樣一番話,並讓自己配合他。

他隱約從這個行為猜到一些韋恩教授的想法。

濟貧院,名義上是收容救濟窮人的慈善機構。

在《喬治三世濟貧法》推出後,各地才在神靈的注視下,建立起一座座濟貧院。

除了各個王國本身,七大正神教會各處教堂附近都會建立一座濟貧院,用來接濟窮人,同時宣揚神的仁愛。

這個出發點當然是好的,是值得肯定的,可人心的貪婪,會讓他們連濟貧院這種慈善機構也想要染指。

當慈善事業成為對準窮人的利器,那將是最大的諷刺。

哈斯塔相信人的善良,也相信人的醜惡。

以他目前所見,以及從韋恩教授的一些言語中,可以預感到這座濟貧院絕對存在問題。

韋恩教授執意要跟小孩子們在同一餐廳用餐,估計就是想要找出這座濟貧院不對勁的地方。

無論對方表麵功夫做得怎麼樣,隻要真有不對勁的地方,那麼必然會留下痕跡。

而小孩子往往是藏不住多少事情。

很快,有一位管理員前來,說是一樓餐桌已經布置好,同時也到了孩子們吃午餐的時間。

“我們這裡比較簡陋,一些食物沒有那麼精美,可能會不符合你們的胃口。”達恩院長的笑容中似乎蘊藏著深意。

韋恩教授平靜道:“我也曾經是窮苦人家出身,每一份食物都值得尊重。”

“我隻是擔心會招待不周。”

達恩院長沒有再說什麼,領著哈斯塔三人就往樓下走去。

路上,哈斯塔認真觀察周圍,現在已經是正午時分,從附近房子裡走出來,前來這吃飯的人不少,大多數孩子的年齡在八歲到十二歲這個區間,十五六歲的孩子很少。

按照喬治三世時代頒布的濟貧法規定,凡是四肢健全,能在外麵自食其力的人,就不能一直占據濟貧院的資源,晚上不允許再留在濟貧院過夜。

為了體現仁慈與照顧不同人群,成年後的人,每天可以來濟貧院領一次食物,未居住在濟貧院內的小孩,一天可以來領兩次食物。

所謂的濟貧食物,則根據當地濟貧院的經濟條件,自由調節安排。

大部分的濟貧院,可以分到奶製品與麵包,條件好一點的濟貧院有時能吃到肉,十分優渥的濟貧院,甚至可以敞開吃肉,偶爾還有啤酒可以提供。

這樣的生活條件,比一些工人家庭過得還要好。

當然,條件那麼優渥的濟貧院終歸是少數。

大多數濟貧院隻能讓人勉強維持一個飽腹狀態,一些條件差的濟貧院,隻有湯水之類的食物,根本吃不飽,而且一天可能就那麼一頓,其他時間隻能餓著。

那裡的小孩吃飯後都不用洗碗,因為他們的碗已經舔的無比乾淨。

等餐廳每一張桌子都擠滿人,上麵擺滿食物後,一位管理員搖動手中的鈴鐺,同時喊道:“吃飯時禁止交談,禁止嬉鬨,禁止一切影響他人用餐的行為!”

當宣讀完一遍吃飯守則後,孩子們才開始安靜進食。

今天中午的主要食物是分量足夠的白麵包與一杯牛奶,另外還有一大碗慢慢熬煮出來的甜湯。

雖然沒有肉可以吃,但相比於黑麵包,有白麵包當主食就已經很不錯了,而且還供應有牛奶,已經能滿足孩子們的營養需求。

從表麵,至少從中午這頓飯裡麵,是挑不出多少毛病。

“真是讓人感動的一幕。”

佛倫講師感慨一聲,在他看來,一座濟貧院能夠讓窮苦的孩子吃飽飯,這就已經很了不起。

“是啊,願所有的孩子都能健康成長。”韋恩教授同樣頗有感觸。

哈斯塔並未就眼前這一幕發表看法,他的目光落在孩子們身上的衣服上。

他們的打扮看起來與碼頭區的孩子們差不多,灰黑色的陳舊外套,寬鬆齊膝的燈籠褲,有的還戴著圓邊氈帽,在濟貧院裡這是很正常的打扮。

讓哈斯塔略帶疑惑的是,他們的衣服都比較鬆垮,淩亂,就好像是臨時被人拿衣服套上去一樣。

還有一點,這些孩子的表現未免太過於平靜。

按理來說,這個年紀的孩子最是喜歡玩耍,喜歡新鮮事,麵對自己這些人,他們就算沒有展露出興趣,也會暗暗偷瞄幾眼吧?

可自從走入大門開始,一路上遇到的小孩,每一個都表現得很平靜,很乖巧,連大聲說話與嬉戲打鬨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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