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章 屍檢結果彙報(2 / 2)

刑警日誌 刹車很及時 5014 字 10個月前

下午四點半。

而泄憤報複性的死後傷害,多是囫圇劈砍,主要動刀方式是揮舞刀具劈砍,在四肢、臉部、胸部等位置較為多見。

“你的意思是,凶手騎電動車離開的?”

屍體解剖鑒定,並不是說看到了屍體某一部位的性狀表現,就能得出唯一性結論。

劉國棟第一時間給秦勇做了彙報。

陸川現在做的就是在火燒現場外,檢查能不能發現電動車的的輪胎印跡。

“不是在致命部位,四肢沒有被燒掉的部分,腹部和麵部都有死後傷。”

“二號屍體被發現的時候,呈現趴臥在地麵上的狀態,四肢呈現爬行的運動態勢,這裡……”

“下體雖然已經被大火燒焦,但解剖檢查的情況來看,應該沒有被侵害過。”

屋內發現的輪胎印,既然是死者的電動車,那麼現在電動車消失了,最大的可能就是被凶手騎走。

一種是怕對方沒死透,補刀的。

“接下來是二號屍體。”

可是對方在室外的痕跡呢?

半個小時前,讓陸川去找,他還沒什麼辦法。

七年前,QZ市法醫被全省通報批評,就是因為屍檢判斷失誤。

王長江詳細彙報了一號屍體的情況。

“二號屍體有沒有肢體劈砍傷?”

嚴重的情況下甚至有可能完全堵死呼吸道,造成壓迫性窒息。

王長江開始彙報屍檢結果。

任強再次提出疑問。

“有這個可能,否則的話,電動車去哪了?”

一般情況下,死者死後凶手還下刀的,有兩種情況。

死者先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之後被人抬走,放火燒了屍體。

這樣的話,兩個痕跡對比,陸川就能分析出騎乘電動車人的大概體重。

所以,在火燒屍體的解剖屍檢過程中,王長江更加細心。

所以,這個電動車去哪了?

王長江還是在鼻腔和支氣管內發現了紅腫現象。

或者即便有,那到底那個是凶手的?

“沒有被侵犯,但是屍體上有死後刀傷,是在致命部位嗎?”

兩具屍體,床上的女性屍體,標注為一號,地上的男性屍體標注為二號。

“另外,二號屍體呈現出碳氧飽和的情況,屍體上沒有燒焦的部分出現明顯紅斑,一氧化碳中毒的特征很明顯。”

“電動車?”

其實,一般來說,死亡在大火中的屍體,因為呼吸過程中會吸入高溫氣體,整個呼吸道黏膜都會有紅腫,充血的情況。

“沒有,二號屍體隻有腹部有刀傷,其他部位沒有發現刀傷。”

任強確認後,搖搖頭,示意他沒有問題了。

秦勇看向王長江,對方點頭,意思是自己的彙報結束。

“好,大家說說各自的看法吧。”,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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