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十四章 他鄉(1 / 2)

一樹人生 priest 3384 字 7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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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思念呢?

思念是一種埋在骨髓裡的病,冬天的時候,會化成寒氣從身體裡冒出來,把每一寸皮膚,每一寸骨都凍得疼痛起來。走在街頭,再歡快的音樂也變成了跳來跳去的毒,不定哪個音符,讓人想起哪個場景,心裡就空落落起來。那些從十萬八千個方向出發的思緒,最後總是殊途同歸到一個人的身上。

因為孤單所以思念,又因為思念,所以愈加孤單。

這樣的情緒,好像是最最累人的,每次恍然驚醒,都覺得心神俱疲。

謝一到底還是咬緊牙關,選擇了遠離、遠離、再遠離。

長江之南的上海,是對所有江南印象的顛覆,那些古詩詞裡年複一年的流觴曲水,和仿佛亙古歸於停止的時空,在這裡卻像是以補償著什麼一樣雙倍的速度運轉著,所有人都在這個擁擠的城市裡行色匆匆,有時候謝一看著巨大的人流充斥在那相對狹小的街道的樣子,不知道為什麼,就會覺得特彆的寂寞。

可是他心裡就像是有種強大的力量,瘋了一樣,失控地要把那個小小的、柔弱的孩子掐死在那決然背離的少年時代,隨著入了深秋和陰冷潮濕的冬天的臨近,而愈加冷硬起來。

就像他打了謝守拙的那一拳中,徹底把他埋在靈魂深處的暴虐打了出來,那些屬於成熟男人的東西,迫不及待地衝破他尚未長成的身體,撕心裂肺地爆發,把他一夜之間燒成了一個大人。

他騙了賈姑姑,沒有什麼在外打工的舅舅,即使有,他也聯係不上,都是太久不走動的親戚,就是血脈相連,裡麵流的,也該是冷了的液體。

當初黃采香要嫁給謝守拙,就和家裡吵翻了,這麼多年,幾乎斷絕了關係,隻有他那又傻又善良的媽媽,才會自己省吃儉用地,每個月偷偷給家裡寄錢,期望著買回那麼一點點的原諒。

可是這些錢,最後隻買回了她葬禮上,那一個一臉冷漠的中年人一封不夠謝守拙喝次酒的紅包。

感情這東西有時候和投資一樣,你付了錢,就要有承受血本無歸的風險的準備,這麼說也許不近人情,可事實如此。

暑假裡打工的錢,剛好夠他的路費和第一次的房租。謝一在一個隨時可能麵臨著拆遷的小弄堂裡租了間房子,和另一個安徽來打工的,叫小吳的年輕人合住著,地方極逼仄狹小,不隔音,隔壁人家說話吵架的聲音聽得一清二楚,廁所是公用的,因為疏於打掃,總是臭氣熏天。

冬天極冷,南方的室內沒有供暖,可是溫度卻並不比北方好到哪去,即使沒有嗷嗷亂叫的大西北風,那股子無處不在的陰冷氣息卻更讓人受不了似的,尤其他為了便宜,租的房子是陰麵,被褥好像都帶著一股子潮乎乎的味道,牆角有細碎的黴菌,就像是長在那裡的傷疤。

他剛來的時候,完全聽不懂當地人方言,就連夾雜著上海話腔調的普通話都夠他喝一壺的,有時候聽得多了,覺得暈暈乎乎,四下鳥語花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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