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同事說,上個月加拉灣大學的學生會曾對校長進行過一次采訪,負責采訪的小記者就是艾瑪。市長一定是看上她了,但是被拒絕了。所以……”
“所以他就懷恨在心,要對這個才剛滿十八歲的女孩進行報複?”
林陌簡直無法理解這個禽獸的思維,哈克森卻習以為常:
“他一直都是這樣的,想得到的東西就必須得到,否則,就會想儘一切辦法毀掉。”
“那馬丁呢?”
“他?他隻是倒黴,和艾瑪出現在同一個地點罷了。”
哈克森接著說:
“我們把兩個學生帶回了市長郊外的彆墅裡,市長把艾瑪帶進屋,馬丁則留在大廳裡。”
很快,屋內傳來少女聲嘶力竭的喊叫聲,毆打聲,以及玻璃摔碎的刺耳聲音,不用想也知道,這個獸欲十足的校長,強行侵犯了艾瑪。
“大廳裡當時有八個警察待命,也包括我,我們拿馬丁當樂子,一直不停地毆打他,那孩子被打得滿臉都是血,現在想想,還覺得殘忍。
大概半個小時之後,市長提上褲子從裡麵走了出來,他跟我們說,裡麵那個女孩他玩夠了,可以給我們隨便玩了。”
“所以你們……”
哈克森急忙矢口否認:“沒有,我自己也有女兒,讓我做這種事……做不到,但是我的那些同事們,輪流侵犯了艾瑪,足足七個人。”
僅僅是聽哈克森的描述,林陌的心都在痛,一個花季少女生前竟然被這樣一群禽獸輪番糟蹋,隻是因為無意間得罪了喪心病狂的市長。
“你們可是警察呀,怎麼能乾出這種事情呢?這簡直就是暴徒!”
哈克森卻一臉不屑:
“警察?彆把這個職業說的很高尚,那我問你,為什麼上麵會派一個這樣的市長來領導加拉灣?加拉灣所謂的民主選舉,難道就隻能選出這種人馬?警察局給市政廳賣命,領導都這樣我們又能怎麼樣?”
加拉灣警局也有正直的警察,不是死於車禍就是被派去守水塘,上層的貪腐才是下層崩塌的主因。
“一開始,艾瑪還很抗拒,到最後,她和馬丁就隻想保住自己的命了,可是他們兩個已經見過市長了,沒辦法,隻能死。”
他們打夠了,也玩夠了,就可以隨意處置兩條鮮活的生命,最可怕的是,這些人竟然還是當地的警察。
“由於我沒有侵犯艾瑪,他們幾個對我很不滿,所以讓我負責拋屍。我的同事開著車把我們載到了郊外不遠處的小路上,在這裡,我先是開槍打死了馬丁。
你說的沒錯,我沒有特地去處理屍體,隻是隨便扔在路邊。”
“你不怕留下什麼證據?”
和克森搖了搖頭:
“我沒想那麼多,反正屍體遲早會被發現,就算有人報案,清理現場的也都是我的同事們,我們這樣做過好幾次,從沒出錯過。”
林陌不敢想象,那天第一時間趕到凶案現場的警察,竟然就是當晚虐殺馬丁和艾瑪的凶手。
“那艾瑪呢?”
“艾瑪不是我殺的,是負責開車的同事。艾瑪在車上咬了他的胳膊,導致車子差點翻進溝裡,於是他打掉了艾瑪的嘴裡的牙,還不夠解恨,就一槍打爆了她的腦袋扔進了水塘裡。”
哈克森短短的幾句話,背後卻是一個無比血腥殘忍的故事,是兩個花季學生生前遭受的巨大痛苦。
“林陌警官,這就是我知道的全部內容了。”
“那你為什麼躲起來?是桑切斯要滅你的口?”
哈克森搖頭:“不,是我自己要躲起來的,事情鬨得那麼大,你們還找到了我的子彈,沒辦法,我就去找桑切斯讓他給我點錢跑路,可他隻給了我三萬比索(約四千提特),這些錢連離開加拉灣都費勁,我就隻好躲在了鬨市裡。
我本來是打算在這裡躲一陣子,等到風頭過了,再去找市長多要點錢離開菲律賓的,沒想到這都能被你找到。
”
“以上內容你敢保證沒有作假嗎?”
“絕對沒有,我用生命發誓。”
話音未落,一聲槍響傳來,擦著哈克森的耳朵貫穿了過去。
耳朵瞬間被打掉,林陌見狀急忙撲倒哈克森:
“看來你真的沒撒謊,否則這一槍非把你的頭打爆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