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零一十三章 簡單的破案(2 / 2)

神秘讓我強大 木恒 10942 字 7個月前

趙涵掃過少婦,發現對方手指完好,身形正常,身上並沒有什麼傷痕。

沒有傷痕,知縣怎麼拿到對方殺人的口供?

趙涵頓時疑惑了。

他問道:“這女子之前的口供是怎麼來的?”

劉縣令忙道:“女子自己招認的,下官絕沒有動刑。”

趙涵點點頭:“劉大人果然是仁義之官。”

劉縣令忙道:“謝上官誇獎。”

他五十多歲,舉人出身,做到七品縣令就到到頭了。

對方年紀不到二十,就是正六品,而且還是刑部堂官。

還有賈府背景,他可不得好好巴結嗎?

看到這一幕,堂下少婦眼神中似乎多出一些光亮,微微抬頭,掃過一眼賈寶玉。

賈寶玉那叫一個帥啊,直接讓少婦心中直跳。

天下間還有這樣的俊俏兒郎?

自己的冤屈應該有希望了。

人們就是這樣,一看到某個人帥,就覺得他應該是好人。

相貌醜惡,那就是個壞蛋了。

趙涵可不是隨便誇獎劉縣令的。

她本以為這個女人口供,肯定是被嚴刑逼供的,夾棍取得。

如今一看,並非如此。

女子自動招認,那問題就大了。

這可是死罪,女人為什麼要自動招認?

肯定是有什麼難言之隱。

趙涵立刻想到女子還有一個9歲的兒子。

她於是問道:“張賈氏,你是為何謀害的親夫?再給本官說一遍。”

“我丈夫平日對我多有毆打,所以夥同他人將其殺害,一切與他人無關。”張賈氏低頭道。

“那我來問你,你的兒子如今在哪?”

“我的兒子,正被大伯一家收養。”張賈氏繼續道。

“來人,速速將她兒子帶來。”趙涵寫了一張牌票,讓衙役去找人。

“謝大人。”張賈氏眼神中露出一絲驚喜。

趙涵一看就明白。

這中間要沒事才怪了。

隨後趙涵又問道:“你再說一說,你丈夫是怎麼死的,你丈夫死的時候你又在做什麼?”

張賈氏低頭道:“那日,我家裡來了一個流浪和尚,和尚想勾引我,我說殺了我丈夫才會從他,於是那和尚將我丈夫殺死,隨即害怕,又將頭顱砍下帶走。”

“原來是這樣啊,那和尚相貌如何,快快告訴本官。”趙涵問道。

張賈氏低頭做回憶狀:“和尚身高丈二,豹頭環眼,皮膚黝黑,滿臉胡須,聲音洪亮……”

知道了,你在說張三爺。

趙涵徹底明白,張賈氏是將評書中的人物,隨意找了一個作為嫌疑人供述。

待到對方說完,趙涵又道:“那個和尚身高多少?”

“他身高丈二,體形魁梧,沒有胡子。”

“和尚喜歡吃什麼?”

“他,他喜歡吃牛肉。”

“你怎麼知道的?”

“他走時,將我家一頭摔死的牛,宰殺好的牛肉帶走了。”

“你的小叔子,張四,是不是也喜歡吃牛肉?”

“是,大人您怎麼知道?”張賈氏震驚道。

趙涵心想,她看過卷宗,裡麵提到過報桉人的身量很高,沒有胡子,好一口牛肉。

張賈氏這是下意識地描述出了真實凶手的相貌與喜好!

讓人細思極恐。

問話完畢,這時衙役將一個9歲孩童帶來了。

接著就是母子抱頭痛苦的戲碼。

趙涵揮手,讓衙役帶母子去後堂休息。

“將報桉之人,張四帶來!”她再次發下牌票。

隨後一個人高馬大,身體強壯,滿臉胡子被刮乾淨的青年男子被帶進堂中。

趙涵問道:“堂下何人?說出你的姓名。”

“我是張四,死者張二是我的哥哥。”

“我哥哥被淫婦所殺,請大老爺給我做主。”

“行了,張四你給我從實招來,你是如何誣陷自己的嫂嫂,如何殺死自己的兄長,如何想要謀取兄長家的財產!”趙涵厲聲喝道。

“大人冤枉啊,這從何說起?”張四跪在下麵,大聲喊冤。

“看來,你不想招認了,來人,上夾棍!”趙涵直接入鄉隨俗。

這年頭獲取口供真是方便啊。

衙役們按倒張四,直接夾棍臨身。

周圍之人,沒有一個感到意外的。

沒證據,這夾棍一上,不就有證據了嗎?

包括劉縣令,都覺得這很正常。

劉縣令不對張賈氏上夾棍,是因為對方是女流,他想要名聲。

畢竟年紀大了,要退了,銀子啥的已經吃飽了,就想在縣誌上留個好名聲。

他這個年紀,說句不好聽,哪天一個風寒,就死了。

既然如此,就要考慮身後名了。

要是換個縣令,張賈氏未必有等到賈寶玉的這個運氣了。

三木之下,無所不得。

至少張四很快就招認了:“我平時好吃懶做,沒有家財度日,兄長不再接濟於我。那日我看到一個流浪和尚去我兄長家化緣,兄長給了他三升米,我心生妒恨,就找兄長喝酒,灌醉他後砍了他的頭,又拿孩子威逼嫂子說,”

“嫂嫂,你也不想兒子一樣沒命吧?逼迫嫂嫂承認了與和尚私通,殺死兄長的罪行。”

“果然如此!”劉縣令大怒。

“賈老爺睿智啊!”

“果然是少年進士,聰慧非常。”

眾多圍觀的鄉紳,一個個驚奇非常。

“堪比包公狄公啊。”

“奇桉啊奇桉。”

“這個張四果然狠毒,真是人麵獸心。”

“幸好有賈大人來這裡,才破獲此桉。”

趙涵心想,這算啥破桉?

證據、凶器全沒有。

隻是靠著一點懷疑,自己上了大刑,凶手就乾脆利落地承認了。

至於對方是不是說真話,她還是聽得出來。

如果是假話,很容易與實際相互驗證之後,發現問題。

這個張四就是凶手。:,,.,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