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兩人一直恩愛有加,劉芳芳在外人眼裡真是掉到了福窩窩裡。
娘家給力不拖後腿,跟婆家人也不住一起,各有各的生活,他們隻要每月給五塊錢養老錢就可以。
兩人都有工作,陳烈文每月工資有28塊錢,劉芳芳在供銷社當營業員,加上補貼每月到手有32塊錢。
兩人日子過得很滋潤,直到兩年後孩子出生。
兩個孩子相差隻有一歲,陳烈文想讓劉芳芳賣了工作專心在家帶孩子,劉芳芳則是想要出了月子繼續上班。
兩人為這事一提起來就吵架,後來定了讓她妹妹劉娟娟在生產期間替她,工資兩人各一半。
好不容易陳烈文同意了,婆家小姑子不同意了,她也快畢業了,自己不是考大學的料,又想要個工作。
為這事家裡又鬨騰好一陣子,最後還是婆婆出麵,工作暫時給了劉娟娟,但是她不來伺候月子,以後孩子她也不帶。
劉芳芳雖然不願意但也還是答應了,走一步算一步。
就這樣,工作的事暫時解決了,大舅媽去伺候了大表姐坐月子,也是大舅媽去了陳家跟親家母商量。
看在第一胎是孫子的份上,陳母倒是沒有拉著臉,又是一番拉扯,最後定下了每月再給十塊錢,她給帶孩子。
就這樣生活又回到了正軌,劉芳芳重新回去上班了。
但回去沒多久她就覺得這樣下去不行,每月給陳母十塊錢,孩子的花銷也特彆費錢,還有家裡的生活費等等。
正好單位有個機會,采購部老李病退了,主任有意從內部招一個人到采購部,而他最看好劉芳芳。
一個是學曆高,一個是她形象好,還能說會道,適合做采購。
劉芳芳打聽過,采購部的工資比她當營業員高的多,還有很多油水。
對她來說唯一的弊端就是經常需要外出,要去聯係貨源,找合作等等。
但是工資每個月可以拿到50塊左右,跟主任的工資都差不多了。
她回家跟陳烈文商量,她挺想去的,不僅錢多還能增長閱曆,以後晉升也容易。
但陳烈文不同意,他覺得女人就應該相夫教子,現在因為上班已經顧不上孩子了,去了采購部豈不是更顧不上家庭了。
兩人商量到最後不歡而散。
後來劉芳芳還是去了采購部,為了補償婆婆把營業員的工作給了小姑子,陳母這才沒有反對意見,還幫著勸陳烈文。
事情就是從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