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巴德帶領流民營頂住了敵人第一波和第二波進攻,為溫特斯又爭取到了一天的時間。
在這一天時間內,溫特斯在徒涉場後方構築起了第二道防線。
與此同時,鐵峰郡團的十二個連隊以及牛蹄穀、小石鎮、聖克鎮的所有民兵都在朝著徒涉場集結。
所以泰赤其實冤枉了他的青翎羽,因為溫特斯的確是“一夜築牆”。
至於兩腿人是如何一夜築起長達十餘公裡的壘牆,泰赤目前仍舊一無所知。
泰赤更不知道的是,溫特斯還在修築第三道牆。
……
第五連的戰士在沉默中行軍,一列縱隊,沒有鼓點也沒有口號,就連軍旗也是卷起來的。
騎馬走在最前麵的是五連長[蘭尼斯]。
今天晚上月相圓滿,對於雙方而言都是適合廝殺的好日子。
前方隱約傳來蹄聲,似乎有騎兵正在靠近第五連的縱隊。
蘭尼斯舉手示意,旗手展開軍旗,憲兵立刻取出一支箭轉身遞給身後的戰友。
每名戰士接到箭以後,都會第一時間傳給身後的人,同時拋下一切多餘物品,隻帶著武器盔甲向軍旗處靠攏。
沒有任何口令,第五連在無聲中結成方陣。
蘭尼斯側耳靜聽,蹄聲愈發趨近,由此他確定對方就是衝著第五連來的。
“擊鼓!”蘭尼斯打破緘默。
驟雨一般的小軍鼓聲響起,昭示第五連的戰士們,位置已經暴露、即刻準備戰鬥。
來者在方陣前方駐馬,止有十幾騎。
“什麼人?”蘭尼斯喝問。
“是我。”溫特斯回答。
蘭尼斯馳出方陣,沉穩地給溫特斯敬了個禮。
“還能戰嗎?”溫特斯問。
“最好能休息兩個小時。”蘭尼斯如實回答。
“調轉方向,去牛蹄穀。”對於自己的舊部,溫特斯不需要客套:“塔馬斯正在構築第三道防線,你暫時歸他指揮。”
“是。”蘭尼斯再次抬手敬禮。
給蘭尼斯分派了向導,溫特斯最後看了一眼老部下,策馬離去。
第五連再次回到行軍隊形,改朝西南方向進發。
……
如果是擺開陣勢正麵對決,五公裡乘五公裡的空地就足夠容納一場十萬人規模的宏大會戰。
特爾敦人乃至所有遊牧部落的難纏之處在於,他們可以憑借機動性把五公裡變成五十公裡,乃至一百五十公裡。
利則進、不利則退、不羞於遁走、確定能贏再出擊,這就是高機動力帶來的大戰術優勢。
譬如特爾敦人這次大迂回,單是地圖上的直線距離就已經超過一百五十公裡。
如果是走兩千公裡,人類或許還能同馬匹比拚耐力;可如果是跑兩百公裡,那無論如何也快不過馬。
溫特斯從一開始就把戰場選定在中鐵峰郡,就是因為中鐵峰郡足夠小。
特爾敦人要繞行一百五十公裡,而內線作戰的鐵峰郡部隊隻需要走五十公裡,以行程優勢來彌補速度劣勢。
為此,溫特斯棄守了狼鎮、黑水鎮和五獒鎮。
這項決定聽著不難,實則比千萬噸山石還要沉重。
現在,隨著特爾敦人繞了一百五十公裡路、跨過五條河,艱難跋涉抵達中鐵峰郡。
暴風雨作戰的第一步,“削弱”已經實現。
……
與以往赫德人避戰、帕拉圖人求戰的情況不同。此時此刻,最渴望堂堂正正乾一仗是特爾敦人。
泰赤想和兩腿人刀對刀、槍對槍拚殺,想得發瘋。
一道牆攔住了他——準確來說是兩道牆。
一道牆較短,擋在徒涉場和小石鎮之間的山路上。
另一道牆很長,阻攔特爾敦人進入牛蹄穀。
兩道牆都很矮,差不多一人高,成年男子不費什麼力氣就能爬過去。
問題在於,人能爬過去,那馬呢?
鐵峰郡人將長的牆稱為[盾之牆],將短的牆稱為[匕首之牆]。
而特爾敦人一律稱之為攔馬牆,因這兩堵牆壓根不是拿來擋人,而是用來攔馬。
特爾敦部諸頭人聚帳軍議,認定隻有三個辦法:破牆、囊土、繞路。xfanjia.
繞路當即被否決,再繞隻能繼續往南繞,走小石鎮過河。
且不說耽擱時間,小石鎮的橋也已經被拆毀,到了那裡難道還要再修橋嗎?
“爾等莫再藏私,把披甲和羊皮囊都交出來。”泰赤惡狠狠吐出一口唾沫:“不敲碎骨頭,哪能有骨髓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