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初見未婚妻(2 / 2)

“旭哥兒不必心急,生意上的事情,自然有我們這裡長輩操心。你與清瑤的婚約才是大事兒,晚些時候安排你們見個麵,彼此也熟悉熟悉。”

黃旭心裡有點期待,不知道自己的這個未婚妻相貌品性如何。隨後便道:“晚輩就依林伯父安排。”

林家現在麵臨的問題已經黃旭已經非常清楚了,劉家憑借著和新任的崔長史的聯姻,搭上了當官的這條線,想通過手裡的權力,簡單粗暴的謀取林氏的產業。

在這個時代商人的地位地下,當官的想要拿捏商人是很隨意的,士農工商,商人是排在最後的,社會地位也是最低的。

麵對這種情況,林家的應對隻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條路就是低頭認栽,任人拿捏,讓人予取予奪,或許能保住一條小命。

但是這要看著官吏的態度,大氣一點的可能就留下個半死不活的家族,若是心黑一點的,那可能就是含冤入獄,菜市口走一遭。

然後贏家通吃大家排排坐分果果,把林家的家業瓜分乾淨。

當然還有一條路就是能搭上權力更大的官員,不管是聯姻還是送出部分家財,尋一條生路,保住部分家業和小命。

林陽畢竟還算是有點血性,沒有為了身家性命把自己的女兒拿出去攀附更高的官吏。

實際上攀附也沒有多大的作用,崔長史出自清河崔氏,真真正正的世家門閥大族,跺跺腳整個大唐都是抖一抖的崔氏,想要短期內找到能和崔氏抗衡的後台,那簡直就是癡心妄想。

雖然崔長史隻是清河崔氏的旁支小輩,但是背後的能量是林家這種商人家族永遠無法逾越的高山。

一個持身端正的地方官,是這個地方的福音,而一個私欲膨脹的地方官,則是這個地方一切百姓的噩夢。

所以林陽選擇的路就是在極限拉扯的過程中,轉移部分資產,將家中人托付給自己信得過的兄弟黃巢。

可能以後林家就舉族搬遷到其他的地方去了,當然這個過程中還是要看崔長史的手段,能不能將林氏留在登州吃乾抹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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