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有趣(1 / 2)

瘋犬馴養手冊[gb] MadHat 5046 字 3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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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愣了三秒,怒火衝天。此時宋以寧終於聽到動靜,提著褲子從後邊房間衝出來,後麵跟著那個麵無表情的白毛少年,不過十來分鐘的時間已經搞出了滿身曖昧的印子。

宋以寧一下子明白了怎麼回事,勾著手挽住洛焉的肩膀,笑著說:“喲,哪個不長眼睛的想搶我們洛大小姐看上的狗?大小姐,您看是讓他賠點錢算了,還是直接安個罪名送去教會做狗算了?我家老頭子可還沒退下來呢。”

說著笑嘻嘻地捏出張名片晃了晃,上麵印著的名字幾乎人儘皆知。

店長頓時管不上那個被澆了一身咖啡的男人,堆著笑對她們二人噓寒問暖。

少年抬起頭,呆呆地看著洛焉,狗舍平淡的燈光下,他仿佛看到有光芒勾描著洛焉的每一根發絲。

這是他的神明。

少年恍惚這樣想。他拚命嗅聞著,試圖從空氣裡斑駁的氣味中分辨出屬於洛焉的氣味,身體內部仿佛有什麼本能在叫囂。

他想讓她成為自己的主人。

洛焉隻是抽出一張濕巾擦拭著手指發呆。咖啡從男人臉上流到了地毯上,一點一點肮臟的褐色,仿佛父母爭吵中打碎在她腳邊的醬油瓶。

洛焉忽然就覺得沒意思了,伸手指著那少年說:“雙倍價格,我買他。”

少年的眼睛幾乎要迸射出光芒來。

店家陪著笑臉,哪裡敢不賣,連忙應承著不用雙倍,原價就行,他包郵費,洛小姐什麼都不用操心,等著在家享受就好。

洛焉這才又看了一眼那個滿身狼狽卻不敢吱聲的男人:“狗本來不是多大事,但我不太喜歡被人冒犯。你騷擾了我,這就不是能輕拿輕放的事了。”

洛焉語氣輕緩地笑了一下:“我不接受私了,但也不想濫用權力,所以還是請警察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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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洛焉兩輩子第一次進警察局。異常值沒有變動,看來因為自己被冒犯而做出這些事對於原主而言是合理的。

洛焉鬆了口氣,安靜地坐在警察局裡,對給她倒水的女警說了聲謝謝。另一邊,那個男人還在情緒激動地爭辯,話語裡不乏對狗舍那些狗的侮辱之詞。

女警已經知道了前因後果,輕輕歎口氣,小聲問道:“洛小姐,您這麼做,是為了幫那些獸人嗎?”

洛焉沒有正麵回答,隻是說:“需要的話我可以帶那個被他踢傷的人去做傷情鑒定。”

女警有些無奈地搖搖頭:“沒有用的。洛小姐用侮辱罪的名義把他送到警察局,而不是故意傷害罪,不正是因為您明白獸人是不享有人權的嗎?針對獸人的保護法案沒有出台,獸人即使被虐待致死,主人也不會被判處有罪,畢竟教會……”

女警說到教會,突然用力閉上嘴。

洛焉垂下眼……這一點,她當然清楚。

畢竟原著中,段飲冰不正是幾乎被虐待致死嗎?但誰會覺得那位洛小姐有罪呢?

女警過了一會兒才再次開口:“總之,他的侮辱罪證據確鑿,我們可以依照法律將他拘留幾天並且罰款……但等他出去之後,那間狗舍裡的其他獸人……恐怕要遭殃了。”

洛焉點點頭,沒有再說話。

到傍晚時,夏煊帶著洛家長期合作的律師趕了過來,處理好收尾工作後,洛焉和宋以寧坐進後座,夏煊在前麵開車,絮絮叨叨地關心道。

“大小姐,那隻狗已經送到莊園了,您回去應該就能見到。”

“您真的不該這麼衝動,又沒帶著保鏢就這麼跟個壯漢起衝突,就為了一隻狗……要是他惱羞成怒弄傷您怎麼辦?”

“這麼危險的事情,要是段老……段飲冰知道,肯定也會為你擔心的……”

洛焉心不在焉地聽著,左耳進右耳出,宋以寧翻了個白眼,冷笑一聲:“喂,小煊子,我看你適可而止一點,下人就彆叨叨主人的事。”

夏煊臉色難看地閉上了嘴。

宋以寧把腦袋埋在洛焉的頸窩嬉笑:“焉焉,看來這次我們倆收獲都不錯,不過我看上的那隻沒你看上的乖啊,聽到我要買他差點咬我一手血。嘖,我那麼喜歡他,沒想到還真有狗好好的家養寵物不想當,非喜歡當在外麵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