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承認(2 / 2)

重生星際之鳳九娘 顧念 7463 字 10個月前

按理來說,你這麼心高氣傲的主,唯一承認過的主人鳳初一還是我的老祖宗,不到萬不得已,你肯定不會跑我識海裡來,說好聽點是療傷,說難聽點那就是寄生。所以我猜當時你已經控製不住傷勢,病得快死了?不死也會有非常嚴重的後果,譬如打回原形,成為像未開智的低等獸類一樣的東西。你肯定受不了自己跟它們混為一談。”

鳳殊的聲音驀地冷銳如刀。

“凡事有得必有失,能量也一樣,有出必有入。你能夠好起來,靠的都是吸收我的能量。在你沒有住進我的識海之前,不管是精神力還是內力,我都能夠感應到自己的進步,雖然不快,實力的增長卻是顯而易見的。但自從你來了之後,一開始減速不明顯,等到我們離開了鳳家,也離開了校長爺爺的視線,單獨行動之後,我的實力不進反退。

你敢說,不是你貪心過頭,吸收掉了我的能量去幫補你自己?你想要加速痊愈,甚至忘了鴻蒙的處境,裹夾著在空間裡穿梭,想要利用現實的陌生場景來降低我對你的戒心,方便你加速吸收我的能力卻不被我發現。”

“你瞎說!你有什麼證據?沒有就不要靠自己的想象來編故事!!”

“證據?我的實力上不去就是證據。到了金雅閣之後我衰弱地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就是證據。我修煉出來的內力時不時就憑空消失就是證據。我已經開始了精神力修煉,早已在這個陌生的領域入了門,還摸到了適合自己修煉的方法,但現在一而再再而三地體驗到原本卓有成效的方法變成了毫無效果的練習,這就是證據。

我的身邊,由始至終出現的變化,隻有你。”

夢夢忍不住為自己辯護。

“你變衰弱了是因為在空間中穿梭的時候你被空間帶離了,你需要抵抗空間之力的撕扯,我那時候是真的生氣,當時沒有故意去吸收你的能量!”

“所以你承認在沒有經過我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吸收了我的能量去療傷?”

它聞言瑟縮了一下,心裡猶豫半晌,咬咬牙,認了。

“我哪知道你這麼不中用?我一點一點地吸,你就受了影響,當時我療傷已經到了關鍵時刻了,哪裡知道會被你惹惱,頭腦一發熱就帶著你衝了出去。本來是想要嚇唬嚇唬你,讓你順從一下我,讓我過了那個關口再說的。可是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我們會直接掉到了金雅閣去。

我發誓,我從來就沒有去過阿曼達界。而且我也不是故意要帶著你去那裡的。我承認我是在穿梭空間的時候一不小心沒有控製好,比平時大口了一點點,但真的隻是一點點!”

洪衛國一家離開了小山村,到大城市定居去了。洪大柱與黃小麗也接連病重去世。

失去了德高望重的教書先生的支持,又失去了祖父母經濟上與家務上的援助,洪怡靜的升中考成績雖然是全鎮第一名,卻還是沒有辦法讀高中。

洪愛國倒是想讓學習成績最好的小女兒繼續學業,但丁春花卻將家裡所有的錢都砸到了前頭兩個女兒的身上,為大女兒走人事弄了一份工作,又花錢把成績不好的二女兒送進了一所中專學校。

哪怕洪愛國表示去借錢供孩子讀書,哪怕最後甚至鎮裡的高中校長都表示學雜費全免,生活費也由老師們捐錢,洪怡靜還是輟學了。

丁春花將她的錄取通知書撕了,當著她的麵塞入了爐膛裡,燒了個灰飛煙滅。為了讓她死了讀書的心,丁春花還順手拿了菜刀遞到她手裡,威脅她要麼去打工賺錢,要麼就立刻殺了母親。

洪怡靜再好學,也爭不過母親。就像關九,再想呆在育嬰所,卻也沒有辦法反抗星際律法的規定,死活留下來不離開。

洪怡靜不可能真的去殺死自己的母親,向來奉公守法的關九也不可能去違反法律。

幾乎是沒有選擇,洪怡靜放棄了抗爭,順從母親的安排,與人去了外麵打工,賺來的錢,除了留下小部分做生活費之外,全都寄回家裡。

打工十年,洪怡靜賺的幾乎所有錢都被丁春花用在了另外兩個女兒身上。

好吃懶做的大姐洪月亮年年月月都是月光族,卻用她的錢風光大嫁,拈輕怕重的二姐洪小星磕磕絆絆地讀完中專,最後也是用她的錢去找門路進了一家公司當文員。

洪怡靜不生氣,畢竟是姐妹。能夠用自己的錢,讓兩位姐姐一個順利的完成學業找到工作,一個成功嫁人生活過得好,她也很開心。

隻是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當她帶著男朋友胡一帆回家探親,表示了結婚意願的時候,丁春花卻不同意。

不同意也就不同意吧,她以為是舍不得她遠嫁,畢竟胡一帆是外市人。

洪怡靜打算慢慢磨,精誠所至金石為開,隻要誠意到了,母親總會同意的。

隻是她的確等來了丁春花歡天喜地的點頭,同意的卻不是她與胡一帆的婚事,而是懷孕兩個月的二姐洪小星與胡一帆的結合。

丁春花認為胡一帆更適合做二女婿,在洪小星的同意下,母女倆將胡一帆灌醉酒成就了好事。被哄著去了外家的洪怡靜不知情,胡一帆起初愧疚,後來卻沒能忍住誘惑,有一就有二,與洪小星私底下偷偷來往,最後導致珠胎暗結,才不得不曝光了暗度陳倉的關係。

洪怡靜受不了這雙重背叛,但是她還沒有瘋,在麵對父親蒼白的勸慰時,她雖然痛苦,雖然不能夠原諒,卻還是選擇了放手。

不放手又能怎麼樣呢?

她沒有想到的是,再一次退讓,會讓她後半輩子一直退,一直退,直到退無可退,把命都給丟了。

離家打工的胡怡靜後來再也沒有談過戀愛,是不敢,也是不能,每每有些衝動想嫁人時,丁春花便會衝出來指著她破口大罵不要臉,阻止她找對象,更阻止她存錢,最後她便意興闌珊了。

一直活到四十歲,胡怡靜都沒有嫁人,打工得來的錢依舊是被丁春花拿去了,每個月她也就剩下那麼幾百塊錢買方便麵或者米粉青菜度日。

儘管後來她不是沒有想過存點錢養老,可是隻要有這樣的想法,這個月多留下幾百塊,下個月丁春花必定會找上門來,到領導那裡去抹黑她不孝順,不顧父母的死活,自己大手大腳花錢不說,暗地裡還亂搞男女關係,有一回甚至乾脆在她住的工廠宿舍裡頭鬨上吊。

胡怡靜能把自己的母親怎麼樣?

能罵還是能打?都不能。

忍字頭上一把刀,孝字其實也一樣,隻是上麵的刀是藏起來的,心疼孩子的父母不會讓那無形的刀落到孩子的身上,把孩子當草的父母,大概是一輩子都看不見的。

胡怡靜已經四十不惑了,哪怕後來沒有再也沒有機會去學校讀書,卻也知道,自己在丁春花的心中大概連一棵草都算不上。所以這年年月月懸在頭頂的孝刀,時不時地掉落下來割她的肉傷她的心,她也早就習慣了。

不能習慣又能怎樣?丁春花生養她一場,她連命都是她給的,一輩子做牛做馬,也還不清債。

能夠用錢解決的問題,向來都不是大問題。

胡怡靜很有些自娛自樂的精神,所以她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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