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他吃飯了沒?需要我端過去嗎?”
“不,我現在一起端過去,待會見。”
“好。”
“小姐,聽說外麵很好玩?遇上怪人?跟我說說?”
魯浩前腳走,雲戚容後腳到,吳桐也不用她點菜,見人來了直接將飯菜端過來,自己也拿了一模一樣的坐下。
“吃飯時間就彆說那些倒胃口的人了。”
“倒胃口?可是素加隻說是遇上怪人。”
“如果滿口臟話,平時不檢點,關鍵時候還互相殘殺的人也不會讓你倒胃口的話,好吧,你覺得是怪人就是怪人了。”
吳桐咀嚼著滿嘴的飯菜,奇怪的是話語居然還能夠找到間隙,口齒清楚。
鳳殊吃飯向來是不開口的,福運以前還會跟人說笑幾句,但現在也有樣學樣,安靜地吃著飯,耳朵卻豎的高高的。
吳桐於是一邊吃一邊說話,幾乎是詳細地再現了胡發叔侄倆與何勇的言行舉止,惟妙惟肖得連胡強被捅了多少刀,血是怎麼湧出來的,都描述得栩栩如生。
得益於護衛隊的工作,雲戚容雖然覺得那兩人的確倒胃口得很,但還吃的下飯。
“這聯邦人看起來沒有帝國人這麼熱情啊。一言不合就自相殘殺,搞什麼?聯邦要垮了嗎?”
“不管在哪裡,一粒鳥屎總會壞了一鍋好粥。”
鳳殊想說那是老鼠屎,但意思反正也就那樣,沒什麼好糾正的。
她不知道的,老鼠屎不是一粒兩粒而已,吃完飯一進指揮室,就被魯煥告知他們遇上星盜了。
黑寡婦星盜團。
好像在哪裡聽過。
會不會又是從前的記憶作祟?
鳳殊的心砰砰砰地跳了起來。
她現在遇到跟從前的記憶相關的人事時,好像更容易想起舊事,雖然隻是一種感覺,難以確定。但事情出現的多了,練習的多了,量變自然會引起質變的。
慧山說過,練一千遍,跟練一萬遍,是不一樣的,一萬遍跟十萬遍,又不一樣。隻要解題的思路與方法正確,剩下的便隻是執行。
幾乎是沒有選擇,洪怡靜放棄了抗爭,順從母親的安排,與人去了外麵打工,賺來的錢,除了留下小部分做生活費之外,全都寄回家裡。
打工十年,洪怡靜賺的幾乎所有錢都被丁春花用在了另外兩個女兒身上。
好吃懶做的大姐洪月亮年年月月都是月光族,卻用她的錢風光大嫁,拈輕怕重的二姐洪小星磕磕絆絆地讀完中專,最後也是用她的錢去找門路進了一家公司當文員。
洪怡靜不生氣,畢竟是姐妹。能夠用自己的錢,讓兩位姐姐一個順利的完成學業找到工作,一個成功嫁人生活過得好,她也很開心。
隻是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當她帶著男朋友胡一帆回家探親,表示了結婚意願的時候,丁春花卻不同意。
不同意也就不同意吧,她以為是舍不得她遠嫁,畢竟胡一帆是外市人。
洪怡靜打算慢慢磨,精誠所至金石為開,隻要誠意到了,母親總會同意的。
隻是她的確等來了丁春花歡天喜地的點頭,同意的卻不是她與胡一帆的婚事,而是懷孕兩個月的二姐洪小星與胡一帆的結合。
丁春花認為胡一帆更適合做二女婿,在洪小星的同意下,母女倆將胡一帆灌醉酒成就了好事。被哄著去了外家的洪怡靜不知情,胡一帆起初愧疚,後來卻沒能忍住誘惑,有一就有二,與洪小星私底下偷偷來往,最後導致珠胎暗結,才不得不曝光了暗度陳倉的關係。
洪怡靜受不了這雙重背叛,但是她還沒有瘋,在麵對父親蒼白的勸慰時,她雖然痛苦,雖然不能夠原諒,卻還是選擇了放手。
不放手又能怎麼樣呢?
她沒有想到的是,再一次退讓,會讓她後半輩子一直退,一直退,直到退無可退,把命都給丟了。
離家打工的胡怡靜後來再也沒有談過戀愛,是不敢,也是不能,每每有些衝動想嫁人時,丁春花便會衝出來指著她破口大罵不要臉,阻止她找對象,更阻止她存錢,最後她便意興闌珊了。
一直活到四十歲,胡怡靜都沒有嫁人,打工得來的錢依舊是被丁春花拿去了,每個月她也就剩下那麼幾百塊錢買方便麵或者米粉青菜度日。
儘管後來她不是沒有想過存點錢養老,可是隻要有這樣的想法,這個月多留下幾百塊,下個月丁春花必定會找上門來,到領導那裡去抹黑她不孝順,不顧父母的死活,自己大手大腳花錢不說,暗地裡還亂搞男女關係,有一回甚至乾脆在她住的工廠宿舍裡頭鬨上吊。
胡怡靜能把自己的母親怎麼樣?
能罵還是能打?都不能。
忍字頭上一把刀,孝字其實也一樣,隻是上麵的刀是藏起來的,心疼孩子的父母不會讓那無形的刀落到孩子的身上,把孩子當草的父母,大概是一輩子都看不見的。
胡怡靜已經四十不惑了,哪怕後來沒有再也沒有機會去學校讀書,卻也知道,自己在丁春花的心中大概連一棵草都算不上。所以這年年月月懸在頭頂的孝刀,時不時地掉落下來割她的肉傷她的心,她也早就習慣了。
不能習慣又能怎樣?丁春花生養她一場,她連命都是她給的,一輩子做牛做馬,也還不清債。
能夠用錢解決的問題,向來都不是大問題。
胡怡靜很有些自娛自樂的精神,所以她認命。
她任由丁春花拿著自己的錢去揮霍,去供兩位姐姐的孩子讀書,甚至幫她們兩家都買了房子,為的就是將來老了,可以理直氣壯地到兩個女兒家裡去輪流住著,養老。
胡怡靜沒有想到的是,在自己出了重大車禍卻活過來的第二天,正好也是她四十一歲生日,丁春花會拿了把刀到醫院來勸她去死。
丁春花在她耳邊嘀咕著,死了就一了百了了,肇事者的賠款可以不用浪費,正好可以給兩位姐姐各買一輛車,反正她就算活下來,將來殘疾也不能再去打工,死了更好,用不著浪費家中米糧,拖累家人。
既然都被撞得快死了,為什麼還要活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