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可是怎麼查呢,沒有現場,沒有目擊證人,沒有凶器,屍體都沒了,怎麼查?”
“查,其實還是有些辦法的。就看大家想不想查。”方圓說道。
“你說說看。”
“你們注意看卷宗,當年專案組其實一開始的調查方向是對的,那張電影票是當時的唯一一個突破口,隨著這個突破口被打開,張強的嫌疑出現,再加上電影院的證人證詞,所以導致專案組不再關注其他的地方,一心的撲在了張強身上,吳曉霞居住的那個房間是租的,從電影院到吳曉燕房間的這一路上我不相信沒有目擊證人看到他們,還有如果是張強殺人,那麼殺人現場是在吳曉霞的房間,他周圍的鄰居就一點動靜沒聽到嗎?另外,如果不是張強殺人,那麼你們覺得吳曉霞是在什麼地方遇害的,首先我們假設不是張強殺的人,那麼吳曉霞肯定是死在她和張強發生了性關係之後,他們倆去看電影,電影是晚上八點半開始放的,一場電影我們按照90分鐘來計算,看完電影是十點,兩人是走路回去的,從電影院到吳曉霞的房間差不多十五分鐘,兩人發生了爭吵然後還發生了性關係,這些加起來我們假設是半個小時,這個時候幾點了?”
“十點四十五。”
“對,你們覺得如果不是張強殺人,那麼人是在哪兒被殺的?”
“公廁。”汪強搶先說道。
“對,公廁,可是這就有兩個問題出現了,她為什麼晚上將近十一點了會出現在公廁呢,還有我問過了那天是周末,吳曉霞居住的地方不是偏僻的地方,十一點嚴格來說不算很晚,那吳曉霞從家到公廁的這段距離就真的一個人都沒發現嗎?還有張強從吳曉霞家離開然後回家難道也是一個人都沒看到,我覺得這不可能。”
“那有沒有一種可能,張強走之後想想還是氣不過,然後返回來在公廁將吳曉霞殺害。”譚軍說道。
“你說得不錯,確實有這個可能,可是又回到了原來的問題,為什麼晚上十一點了吳曉霞放著自己家的衛生間不用,然後跑到外麵的公廁去呢,那可是晚上的十一點,一個女孩子你們覺得這種可能性大嗎?還有一點,哪怕她確實是去上廁所的,那錢包怎麼解釋,她如果單單隻是去上廁所,帶錢包乾嘛,那天她穿的連衣裙,你們看看卷宗上的照片,那個連衣裙是沒有口袋的,你們覺得一個女孩子晚上十一點黑燈瞎火的一隻手拿著錢包一隻手拿著衛生紙,然後跑到外麵的公廁去上廁所,這合理嗎?”
方圓的話讓所有人都沉默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汪強開口說道。
“方圓,你就說我們接下來怎麼查吧。”
“我回來這一路上都在想這個事情,我覺得有一種可能比較合理,那就是強奸可能是有的,也就是說當天張強確實在吳曉霞的房間強行和吳曉霞發生了性關係,然後張強走了,這個時候吳曉霞越想越氣,越想越覺得張強不是一個可以托付終生的人,可是她身邊又沒人可以傾訴,於是吳曉霞實在是憋不住了,就拿起了自己的背包,然後出門回家找父母,從吳曉霞租住的房間到她父母的家,那個公廁也是必經之路,甚至她還可能是騎的自行車,然後到了公廁的時候突然內急於是就進了公廁,也許這個時候正好有人從廁所出來,於是凶案就發生了,我覺得這才是最合理的解釋,當然這一切都基於張強沒有殺人的基礎上。”
“嗯,有道理,確實這樣的話很多原來不合理的地方就合理的了。”
“那咱們接下來怎麼辦?”
“找目擊證人,這樣吧,所有人全部出去儘可能地去找當年居住在附近的人,特彆是那些跟張強和吳曉霞同齡的,那個時間點又是周末,他們更可能還在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