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仙安慰說道:“王大哥,你也不要生氣了,哪怕你再心善這事情也不是幾個人能夠改變的。”
海瑞到浙江當官時也專門出過《禁約》告民,將百姓容易犯的律法寫清楚,其中還要明文寫出“禁止溺女傷自己骨肉”,因為很多百姓甚至不以為這是犯罪。
曆史上幾十年後馮夢龍到壽寧當官也專門寫過《禁溺女告示》。
“五兩銀子……”
對於溺嬰這種情況,此時人雖然覺得嬰兒可憐,但是也不好多說什麼。
此時高僧雲棲祩宏所著的《自知錄》中就勸信眾:“見溺兒者,勸免收養,一命為五十善;勸彼人勿溺,一命為三十善;收養無主遺棄嬰孩,一命為二十五善。”“父母無罪殺兒,是殺天下人民也,故成重過。”
李國仙低聲說道:“王大哥不要哀傷了,自古女孩就是如此可憐。”
“孩子是男是女?”
明代福建、江南、江西的溺女現象一直非常嚴重,主要原因是這時人的生產力太低。
陳會財故左右而言他:“老爺,您彆問了。”
“我家已連來兩個女兒了,這是第三個,若不要溺死她,讓魂魄知懼不敢複來,日後女子還不是源源不絕?我錯哪了?”
除了地方官想方設法的勸嬰兒活下來,樂於行善積德的士大夫們也多為捐奉之舉。
王文龍前世雖然在資料上看到過溺嬰的事情,但第一次親身接觸還是被這時代的愚昧和殘忍所震驚。
陳會財眼睛稍稍一轉,“自是夭折了。”
王金貴和賬房都跑過來,聞言驚訝地看向王文龍。
李國仙說:“自古以來都是這樣,還有什麼其他辦法?”
“因為女子乾不動重活,養大以後又要嫁到彆人家去,於自己家中彆無好處,所以窮苦人家自然不喜歡女子。”
見陳會財不說話,王文龍直接叫道:“賬房過來,把本月工錢給他,結完錢帶他去見官!”
……
這時人需要交人頭稅,家中多一個人就要多交一份。
甚至此時僧道也試圖用宗教的辦法勸誡百姓不要溺嬰。
王文龍哪裡還看不懂是什麼意思,雖然聽過古代逆嬰的事件,但是來到這個時代這麼久,他還是第一次親身經曆這樣的事情。
甚至陳會財這樣連溺死三個女嬰的情況都不少見,有些更喪心病狂的人家,生的女孩多了,甚至因為迷信會用更殘忍的火燒仗斃等辦法殘殺,以為如此能夠嚇唬女嬰不再投胎到他們家來。
聽著他的話,王文龍越來越驚訝。
雖然他已經讓人把陳會財趕走,但想要進一步抓陳會財見官卻難度太大。
女性的地位低下根本原因是因為在需要體力勞動的農業時代女性在生產生活之中的貢獻不大。
他冷冷問:“你一個月開銀多少?”
多種因素綜合之下溺女之風便即盛行,這種風氣早就引起朝廷注意,成化年間朝廷就製定了《禁約嫁奢侈淹死女子例》,要求地方上打擊厚嫁風俗,同時要求鄰裡必須監督舉報溺死女嬰者,對於溺女之家按照“故殺子孫”治罪,至少也要充軍。
李國仙進入書房時就見到王文龍坐在書桌前生氣。
“根本問題?”
之前王文龍一直對於該把《旬報》盈利的銀子投資到什麼方向沒有具體想法,但現在他已經拿定主意。
王文龍點頭:“我要開一家女子紡織廠。”,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