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待價而沽的商品(2 / 2)

是的,沒有任何一個公司是傻子,她作為新人能隻跟樂安簽訂五年的短期合同已經是當時公司對她最大的仁慈了,但即便是合同到期不續,她也需要按約定給公司一大筆違約金作為“分手費”,這是公司這些年培養她應得的,所以宋子獻反駁不了一點。

“所以我想問問你,我一貧如洗之後,你還要不要跟著我。”宋子獻脫了外套搭在沙發上,一邊往房間裡走一邊繼續道,“你不用急著回複我,也先彆跟何姐說,等你想好了再給我個答複就行。”

這確實是一件值得深想一下的事情,但劉潔知道,她肯定是要跟著宋子獻的,畢竟一是多年的感情,二是宋子獻從來沒有架子,她自己就是小縣城出來的,所以對旁人從來也都是客客氣氣,很少發火,對自己人更是出了名的和善。

隻是不知道何姐那裡聽了會怎麼樣。。。

怕是又會炸毛。

但是何姐算得上是樂安的高層,她是不可能隨著宋子獻離職的。

劉潔欲言又止,何姐那個人,合作了這麼多年,她還是了解的,她帶藝人的時候很儘力也很護短,但更唯利是圖,跟她好的時候她從來讓人挑不出任何毛病,但若不好了,隻怕背後少不了幾番背刺。

但看宋子獻的樣子,決心已經到了百分之九十上下了,基本無人可以撼動。

一邊是公司,一邊是藝人,劉潔隻覺得自己現在比電視中剛剛死去的玲瓏還要慘。

第二日宋子獻關了手機在床上睡了足足一天,然後實在是撐不住饑餓,從床上爬了下來,走出房門。

劉潔見她出來用臉朝著桌麵指了指:“肖先生差人送來的,不過早都涼透了,我偷偷吃了一點,味道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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