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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諾克蘭關上辦公室的門離開之後, 格拉倫的臉色難看的仿佛是臭了三天的豆腐。
窗外的天色,逐漸從昏暗的黃昏,變為滿是銀星的夜空。
在長久的沉默之後, 他的忍耐終於在反複的思索之中, 達到臨界值, 憤怒的將辦公桌上的東西全部掃到地麵。
可笑!真是太可笑了!
——‘洪流衝不垮我’?
真是太好笑了!
他不過隻是個十歲的孩子!根本沒有經曆過可怕的魔物爆發期!
他知道什麼是怪物攻城嗎?他看見過屍橫遍野的邊境嗎?他有經曆過親人朋友永遠離開自己的傷痛嗎?!
而這些悲慘的經曆,他又無法控製,來來回回的重複過數十次嗎?!
都沒有!
既然沒有, 他憑什麼覺得, 可以靠自己一個人, 衝破命運的洪流!
格拉倫已經嘗試過了無數次, 每一次都以失敗告終,就這樣不斷痛苦的死去。
每一次的失敗, 都在不斷告誡他, 一個人的力量終究是渺小的,必須所有人團結起來,才能抵抗劫難。
而諾克蘭的那番話, 簡直就是不知者無畏。
看著地麵亂七八糟的書籍和資料, 自認為早已心如死水的格拉倫,終於從惱怒中冷靜下來。
他揮揮手, 操控著空氣當中的元素,將物體恢複原位, 又坐回了柔軟的靠椅。
回溯這麼多次, 他一直以為自己已經不再具有強烈的情感了, 但萬萬沒想到,還會因為一個小孩的童言童語而生氣。
——不過隻是個十歲的孩子而已。
腦袋裡閃過這句話之後,格拉倫又忽然釋然了。
是啊, 諾克蘭隻是一個十歲的孩子,這個年紀的孩子,從未經曆過險惡之事,再加上天賦有這麼高,不知天高地厚是很正常的,何必那麼惱火呢?
他重生了這麼多次,年紀早就已經突破了正常人類的極限,不該去遷怒一個孩子。
而且說起來,在之前的幾十次輪回當中,格拉倫從來沒有聽說過,大陸上有銀發銀眼的天才。
這很大概率說明了一個問題,那就是諾克蘭·格裡菲茲,會在成長的過程中夭折,他甚至活不到出名的那天。
誠然,諾克蘭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天才。
可是這片大陸上,天才何其之多,還不都是在未來的爆發期慘烈犧牲?
所以,拯救大陸的人選,多他一個不多,少他一個不少。
曾經的格拉倫,想要糾正諾克蘭這種乖僻自我的性格,讓他變得以大局為重,可是他仍舊我行我素。
這種性格的人,很大概率會成為一個獨斷專橫、毫無同情憐憫之心的家夥。
他會是人類的叛徒。
所以現在,格拉倫想開了,決定讓這個孩子按照原本的命運軌跡行走,即使未來死於事故,也不關他的事。
至於另外一邊,諾克蘭回去之後,同寢室的多米尼,立刻升起了好奇之心。
“喂,諾克蘭!劍聖大人喊你去做什麼啊!”
“沒做什麼,就是問了我一點事情。”諾克蘭說著,便隨性的打了個哈欠,像一隻貓兒伸了個懶腰,倒在柔軟的床鋪上。
然而,這樣的敷衍,顯然不能滿足多米尼的八卦,他噘噘嘴,不高興的走到諾克蘭身邊,抽出他課桌前的椅子,一屁股坐了下去。
“問了你什麼事情?咱們都做了半年室友了,就算不是朋友,也算是熟人了吧?你這樣太生分了!”
“是嗎?”諾克蘭雙手枕在腦後,斜著看了他一眼,“但我怎麼記得,一開始你老是想找我茬?”
多米尼有點心虛。
誰讓諾克蘭一開始就展現了非同尋常的魔法天賦呢?明明是同齡的孩子,卻和被綁匪追逐的他們不同,輕輕鬆鬆就搞定了壞人。
多米尼不承認自己是嫉妒的。
至於後來,在一間寢室之後,見識到了他越來越多的不平凡之處,多米尼是徹底沒了攀比之心。
就像平民隻會嫉妒比自己稍微有點小錢的平民,而對坐擁私人宅邸的富商生不起任何反抗心一樣。
當一個人的能力遠遠超過所有人的時候,那麼人們就隻剩下仰望了。
簡單來說,見識到諾克蘭優秀的多米尼,擺爛了。
“嗨,你怎麼這麼小氣啊。”他抱怨,“這就叫做不打不相識啊,你和我都是紅色天賦,以後肯定要去中心城求學的,到時候一起不好嗎?我們可是老鄉。”
“彆,我可不敢和王子做老鄉。”諾克蘭幽幽說道。
“怎麼不行了!我說可以就可以!你要是覺得你伯爵之子的身份太低,我可以讓父王幫你重新做一個身份!你想要什麼?侯爵或者公爵?乾脆給你頒布個官職吧!比如王室護衛隊隊長,又或者是王室大魔法師!”
越說越覺得可行,多米尼眼睛都亮了。
他念叨了好些厲害的職稱之後,拍著胸脯保證:“隻要你開口,我一定幫你達成!”
諾克蘭來了興趣:“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