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尋盯著馬鄂看了半天。
不說話,就是冷笑。
盯得馬鄂頭皮發麻,兩腿發抖。
馬鄂敢在流民戶籍稅上撈點外快,自然是有背景的。他身後的縣太爺,據說是上京王家的旁係子弟。
但是就算是縣太爺,也是少監史的下官。
縣令能護得住自己,卻不一定保的了他這個捕頭。
少監史有先斬後奏的權利,即使一屁股把他崩死,縣太爺也隻能拍手說這個屁崩的好!
他奶奶的!
怎麼當時就鬼迷心竅,上了小娘皮的色當,衝撞了…
馬鄂咬咬牙,腆著臉彎腰行禮:“大人早安!”
一個錢袋子正巧滑到了趙尋的衣袖裡。
掂量了一下,蠻重,肯定不低於二三十貫。
按照大離律法,一縣捕頭的月俸,應該不高於四貫。
這隨身就帶著二三十貫錢,怕是私底下撈了不少偏門生意…
不過趙尋也不急著收拾馬鄂。
背後有懷王府撐腰,什麼時候摘掉他的帽子都來得及。
趙尋收下了賄賂,轉身進入西廂房。
而馬鄂見趙尋沒有收拾他的意思,長呼一口氣。
突然之間又想到了什麼。
把手下的捕快趕走,急匆匆地出了門。
…
縣衙占地很大,前堂是審案的地方。
而後堂分為東西兩個廂房。
東廂房屬於縣令的私人地方,大小相當於一個四進的院子。
處理公務、食宿,基本都在這裡。
而西廂房就是單純的辦公點。
縣丞和縣尉都在這邊處理公務。
至於其他的官吏,都居住在附近。
不遠處有專門為官吏建造的房舍。
進入西廂房,映入眼簾的就是一間開著門的屋子。
屋內有一中年人伏案動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