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歸國前,我還有一些大膽的 不成熟的(2 / 2)

大清話事人 憂鬱笑笑生 19325 字 7個月前

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

到了崇明,船隻補充淡水,給養後,就該分手了。

史密斯哇哇大哭,

抱著送行的禮部官員,嘰哩哇啦說了好多話。

翻譯過來,大約就是:

舍不得大清,舍不得皇帝,舍不得離開,這裡簡直是蠻夷的天堂。

如果可以的話,我寧願在這生活一輩子

我願,生是大清的臣,死是大清的鬼。

禮部官員們頻頻點頭,表示會彙報皇帝陛下。

本以為就此結束了,

史密斯又捧出了幾盒子珠寶。

在場最高的一位官員,有些懷疑的問道:

“你們這是?”

黃大聖翻譯道:

“請不要推辭,這是我們的一點小小心意。”

眾人對視幾眼,決定收下。

看著賽裡斯使節的船,消失在視線中。

一位禮部官員感慨道:

“沒想到,蠻夷這麼快就掌握了我大清的文化精髓。”

“孺子可教。”

“是啊,就是這代價有點大。據說,皇上的賞賜,折合白銀超過了百萬兩?”

“咳咳。”

“諸位不要妄議,這事不能算經濟賬,你得算大帳。”

“是啊是啊。”

……

入夜後,

賽裡斯使團,終於恢複了本來麵目。

降下獅子旗,換掉花裡胡哨的衣服。

打扮的像商船一樣,在黑色裡返航。

他們又駛入了長江,並在次日清晨進入大運河,目的地,太湖西山島。

史密斯再也不敢露麵了,

躲在船艙裡,躺在珠寶上。

這種枕著金子銀子,蓋著綢緞睡覺的feel,他做夢都不敢想。

每天都咧著嘴,夢裡都是金燦燦的。

自己穿著華貴,噴了香水,

帶著一大群女仆,奔跑在愛爾蘭的草地上。

身後,是他的城堡。

所有見到他的人,都尊敬的叫他史密斯爵士!

注意,不是sir,是lord。

午餐時分,

他左手葡萄酒,右手夾著魚子醬的土豆。

喝一杯,倒一杯,吃一個,扔一個。

被稱為愛爾蘭最會享受生活的貴族。

……

在滸墅關前,

他們遇到了前來接應的李家堡來人。

杜仁親自來了,懷裡揣著好幾份官府公文。

稅吏們收了100兩,

就放行了,也算是給了很大的麵子。

在傍晚時分,

終於抵達了太湖,西山島。

黃大聖跪在甲板上,淚流滿臉。

終於活著回來了。

史密斯也是嘿嘿傻笑,兜裡揣著金子。

脖子裡掛著金項鏈,4條!

李鬱一身白衣,

站在碼頭,迎接他們的到來。

“擺酒,慶功。”

“今晚不醉不歸。”

西山島,是李家軍的地盤。

在這裡,不必擔心安全。

酒宴上,

黃大聖用極其亢奮的語調,講述了他這一路的見聞。

眾人聽的一愣一愣的,像是天方夜譚。

原來,錢這麼好騙?

……

眾人對於造反事業,更加有信心了。

老胡聽的不能自拔,把雞骨頭都嚼碎了。

範京一邊喝酒,一邊輕蔑的冷笑。

劉武滿臉的興奮,到處找人敬酒。

張老爹聽的直搖頭,把肘子放孫子碗裡。

“爺爺,我飽了。”

“狗兒多吃點,長大了才能做大官。”

張滿庫疑惑的看著自己老爹,問道:

“做什麼大官?”

“李老爺做了皇帝,狗兒就能做大官。”

“可現在還是大清的天。”

“你懂個p,坐金鑾殿的皇帝是個傻子,這天早晚要改姓。”

“真的嗎?”

“你瞧見碼頭上的金山銀山了吧?”

“瞧見了,怪嚇人的,聽說庫房都堆不下了。”

“不是傻子,能騙來這麼多錢?”

張滿庫一愣,好像是這個道理。

“爹活了幾十年,早就看透了。咱們老張家的祖墳,怕是要冒黑煙嘍,狗兒,以後當了大官,墳前一定要告訴爺爺。”

“爺爺,我給你燒金箔紙,再搭兩個肥豬頭,一壇子老酒。”

……

張滿庫,忍不住罵兒子:

“不吉利,傻不傻。”

卻被老爹不滿的阻攔了:

“我活了50年,再活個十年,還不知足?”

“咱乖孫說的多好,金箔紙,豬頭,這待遇咱家譜上有人享受過嗎?”

張滿庫無語,對著一塊肥雞狠狠的發力。

張老爹,端起一杯陳釀,

先是貪婪的聞了一口,然後喝掉,把杯子推開了。

“好酒,好酒。”

“爹你喜歡就多喝點,那邊還有十幾壇。”

“不能喝了,咱是手藝人。”

“啊?”

“手藝人靠的就是這穩穩的手,還有明亮的眼睛。酒喝多了,手就抖了,眼睛也花了。”

“我聽爹的。”

李鬱沒喝酒,

而是和史密斯,張筱妹,黃大聖,在書房內談話。

“150萬兩?這麼多。”

“是啊。”

“好,好,你們乾的漂亮。”

“我可以回愛爾蘭嗎?”史密斯通過張筱妹問道。

……

李鬱點點頭,

告訴他:

“我會按照原先的許諾,分給你一成。”

“謝謝老爺,謝謝。”

史密斯撲通跪地,磕了一個頭。

大清文化影響,果然是厲害啊。

李鬱笑了,沒有扶他。

黃大聖則是很緊張,他沒有史密斯那麼樂觀,他很擔心被滅口。

開玩笑,

隻要現在翻臉,乾掉兩個人。

這30萬兩,不就省下來了。

史密斯太天真,但是他這個跑過江湖的,可不敢天真。

就連張筱妹這個女人,

臉色都有些不對勁,往李鬱的一側挪動。

大約是害怕被刀斧手,一起剁了。

李鬱坐在椅子上,

一副沒事人的樣子,談笑風生。

他當然猜到了兩人的心理,但是不點破。

因為,

他想瞧瞧倆人接下裡到底會做些什麼。

如果,

這次中途有離開的機會,黃大聖早離開了。

但是船上水手,全部是李鬱的人。

黃大聖的心裡,

對於李鬱的恐懼到達了極點,開口道:

“一成太多了,我隻要5萬兩,其實2萬兩也行的。”

沉默,

李鬱沒有表態,過了好一會,才開口說道:

“我是個講信用的人,對於朋友。”

“過兩天,你們就可以帶著錢走。”

……

“謝謝,我回去給您立生祠,天天上香。”

黃大聖在巨大的喜悅之下,也癲了。

李鬱這才示意,

繼續聽他講:

“史密斯,你想回國,就需要雇傭一條船。”

“這一路上,你怕不怕被人做了扔海裡?分了你的金子。”

張筱妹翻譯後,史密斯的臉一下就白了。

是啊,這個可能性太大了。

那幫見了金子就發瘋的水手,絕對做的出來。

他絕對活不到馬六甲。

李鬱一副了然於心的模樣,開始循循善誘:

“所以,你需要先當個真正有威信的船長,有一批忠誠的水手才能正式返航。”

“我建議你攜一部分款去南洋,或者濠江(澳/門)。以有錢人的身份出現,招募水手,購買船隻,貨物。做點海洋貿易,鍛煉隊伍。”

史密斯點頭如搗蒜,非常認可這個方案。

“我再送你一幅字,你以後可以掛在船長艙室內。這是一位帝王的終生格言,配得上你。”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楷體的,通俗易懂。

就是不太吉利。

……

史密斯覺得特彆有道理。

立馬答應了。

腰纏1萬兩,坐船下南洋,夠闊了。

以有錢商人的身份,去招募那些流放惡棍,無業水手,還有酒館表子。

隻要有金幣,那些家夥就會匍匐在自己靴下。

用唱詩班一般美妙的嗓音,叫自己“captain,boss,sweety”。

哦,我的上帝。

這種受人尊敬的感覺,想想都令人神往。

史密斯挺起了腰杆,開始帶入了身份。

落在李鬱心裡,暗讚一聲。

紅毛,你讀書太少,信我是對的!

……

接下來,

黃毛,啊不是。

卷毛,接下來就是你了。

黃大聖的一頭卷發,還是那麼的飄逸。

廚娘手藝不錯嘛,改天給楊雲嬌燙個頭,增加點新鮮感。

李鬱微微一笑:

“卷生,你對未來有什麼打算?”

“大膽點,儘管講。”,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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