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書》的殺青,不代表吳淵就解放了,相反的是回到了京城之後,他反而更忙了。
跑到魔都拍戲了快兩個月,一些公司方麵積累的文件和事物,都需要他來簽署文件。
現在還沒發展出電子簽這種東西,雖然很多事情吳淵可以通過電話點頭同意,但具體的文件還是得親自簽署才有法律效益。
不隻是他在國內的公司事務,還有大洋彼岸的光時代那邊。
從《星際穿越》上映結束,吳淵回國後,他就已經很久沒去美國了,一些美國那邊的文件,也越洋送到了國內,讓吳淵簽署後再發回去。
這種事情是不得不做的。
所以,隨著他在中美兩邊的公司越做越大,他也不得不將很多私人時間放到了處理公司事務之上。
當然,這種情況也是可以解決的,隻需要他將公司再升級一下,搞一個董事會,或者設立一個全權代表就行了,這樣隻要他點頭同意,全權代表就有權利代替他簽署各種文件。
john就有這個權利,不過吳淵還是和他簽了更細致的權益分化合同,一些非常重要的文件,還是要他親自簽署才能生效。
比如,剛送到手的,關於光時代與20世紀福克斯合作的合同。
這份合同非常重要。
在經過漫長的談判後,光時代和20世紀福克斯公司達成了一項重要的合作協議。
這是一項長達10年的合作協議,該協議規定在未來7年內雙方將共同出資和製作20部影視作品。
具體來說,情況和傳奇影業同華納兄弟的合作差不多。
2005年的時候,傳奇影業同華納兄弟公司簽署了一項長達7年的合作協議,他們將在未來七年裡,合作製作40部影視作品。
而這項合作,到今年已經基本完成了。
華納兄弟的《超人歸來》《蝙蝠俠:開戰時刻》《斯巴達300勇士》《蝙蝠俠:黑暗騎士》《盜夢空間》以及製作完成還沒上映的《蝙蝠俠:黑暗騎士崛起》《超人:鋼鐵之軀》等作品,都是兩家公司的合作產品之一。
當然,這隻是盈利了的。
實際上40部合作裡,隻有不到10部實現了盈利,剩下的30部都是虧損或者平利的影視作品。
通過這個合作,其實就可以看得出來,華納兄弟之所以和傳奇簽這樣的合作協議,就是想要將一些風險高、易虧損,但賭中了又有可能大賺的項目拿來和傳奇合作,分攤虧損風險。
華納真正能賺大錢的IP可從來沒拿出來和傳奇影業分享。
比如《哈利波特》這個魔法搖錢樹,比如包含《指環王》《霍比特人》等係列在內的中土世界。
但總體而言,傳奇也不虧,因為華納和傳奇合作打造了一個怪獸宇宙,並且將DC宇宙和傳奇一起分享了。
40部合作電影裡,能有10部賺錢甚至大賣,其實就足夠電影公司盈利了,這就是電影行業殘酷的事實。
也是為什麼華納這樣的大公司,都不得不找其他中小型電影公司合作承擔製片風險的原因。
在好來塢每年數以千計的製片數量中,真正能賺錢的電影真的太少了。
說起來,如果不是吳淵的出現,那《宿醉》係列也會是傳奇和華納合作成功的典範。
所以,傳奇影業跟華納兄弟的深度合作,並沒有因為這個協議的快到期就結束了,甚至接下來也還會是一段蜜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