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今早書友群事件的處理結果(一天後刪除)(2 / 2)

我女友是up主 蜜汁姬 4524 字 10個月前

這是我對那位管理員的忠告。

可能你是因為,剛在B站被擁有權利的人禁言了,所以感到氣憤。

但你在群裡做的事情,和禁言你的人彆無二致。

至於你提到的“人血饅頭”,群裡有人給涼風洗地等,我隻能回到上一條的第一態度——“讓事件再飛一會兒”。

3.假設幾個月後,這件事再無反轉,塵埃落定

到那時候,再反過來評價涼風這波操作,或許可以有更加準確的結論。

但說實話,到那個時候,我也沒那個心思再去關注這件事情。

至於“人血饅頭”,我倒覺得措辭不應該達到這個嚴重程度。

畢竟這次彩禮事件還遠談不上家庭悲劇。

不過這也隻是我的看法。

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對不同事情的敏感度也不同,對事件的判斷標準依然不同。

打辯論的都知道,下定義,立標準,都是決定一件事的性質的重要因素。

很多時候,僅僅隻是一個詞語的改變,辯題的風向立馬就會轉變一百八十度。

有人認為是人血饅頭,自然有人認為不至於如此嚴重。

4.我能給那位管理員的建議,大概如下:

堅持自己的觀點,這是值得讚賞的精神。

但相比之下,能夠包容其他對立觀點的存在,並用理性的語言進行友好的爭論,並不以立場來區分敵我的精神,或許更值得鼓勵。

在觀點不和的時候,給人打上“洗地”的標簽,並不能促成理性的聲音。

哪怕最後無法達成共識,也應該保持“求同存異”的風度。

因為一件事的觀點不和,就因此決裂,更像是小孩子的把戲。

畢竟你們應該要知道,大家聚集在一個書友群裡,最初的原因是什麼?

當然是你們認為我寫的書好看啊……

這就是求同存異裡麵的“同”嘛。

5.先回群吧

兩個被踢的書友,希望你們可以回來,如果覺得沒必要,那也希望可以留個言讓我知道。

管理員也給我回來,你們三個要是互相看不順眼,群裡有單獨屏蔽個人的功能。

道不道歉就看個人了,我想我已經說的很清楚。

態度不變的話,道歉也沒什麼意義。

這件事就到此為止,我也不想再和這次熱點事件繼續摻和。

第一次碰上這樣的事兒,我中午剛醒來才發現,午飯都沒吃,碼了將近兩千字和本書無關的內容。

如果不是必須要解決,否則真的是浪費時間和精力。

如果上述言論有什麼漏洞或者觀念問題,那純屬我碼字太快,彆上綱上線,歡迎理性討論。

不多說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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