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友把調查到的資料扔到了茹安誌桌案前,他低頭一翻,整個人就有些不好了。因為戰友說得對,他媽曾經給他念叨的那些騙婚之類的,還真有?!
非要找個女朋友,把人家娶進門,然後孩子有了,就冷暴力人家,讓人家主動提離婚。
最後那人還不知道怎麼回事,隻以為是夫妻倆感情淡了,或者對方變心了之類的。
“這要讓她知道真相,怕不得氣死!”
茹安誌盯著資料裡的那個孩子,說道:“那這個孩子呢?就這麼判給了男方?”
“那能怎麼辦?男方有正經工作,又是一個兒子,人家本來就是衝著孩子結的婚,怎麼可能把孩子給女方?剛結婚就哄著女方把工作辭了,讓她做家庭主婦,時間一長,那不就是‘沒有經濟來源’嗎?沒有經濟來源,法官怎麼可能把孩子判給她?”
茹安誌覺得憋屈。
“最氣人的是什麼嗎?我們還沒法說。”
茹安誌張了張嘴,想說這怎麼會沒法說呢?
然後就聽到戰友說道:“怎麼說?不知道真相還好,女方還以為自己隻是經曆了一段失敗的婚姻,真要告訴對方真相,又是孩子,又是騙婚的,那才是真的痛苦。”
“痛苦怎麼了?清醒著痛苦也比活得糊塗來得好!”阮瑤瑤憤憤不平,覺得茹安誌腦袋秀逗了,既然查出來了,那肯定是要說的啊。
於香巧不敢吱聲。
彆看婆婆長了她一輩,她覺得有時候婆婆比她還“天真”。
“說,肯定要說。”阮瑤瑤十分肯定,“你們不好意思說,我幫你們說。不就是一個騙婚的嗎?我還不弄死他……”
茹安誌:“媽,弄死人是犯法的!”
“形容詞!我說的是形容詞!”阮瑤瑤咬牙,瞪著他,“這個時候你知道犯法了,你朋友的朋友乾了這種醜事,怎麼沒見你說他犯法?”
確實是犯法了,但是這種犯法的範疇不太一樣。一個是刑事案件,查到就抓;一個是民不舉,官不究。茹安誌理不直,氣不壯,也不敢跟他媽犟,隻能跟她強調,蘭元中確實是他朋友,但那幾個男的不是。
他隻是拜托了一下他的戰友,幫忙查了一下蘭元中,沒想到查到了這麼幾個人渣。
“媽,你要是覺得這事太麻煩了,那就算了……”
不等茹安誌說完,阮瑤瑤就憤怒地說道:“什麼太難了?一點都不難,不就是悄悄跟那幾個人透露,神不知鬼不覺,讓她們自己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