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回紇之亂(2 / 2)

猛卒 高月 4688 字 10個月前

“卑職遵令!”

楊覽對眾人道:“大概是幾天前,一名胡商忽然上門,說有一筆買賣想和我做,我有點糊塗,我從不做生意,何來買賣?我便拒絕了他拿出的一千兩銀子,然後前天晚上,這名胡商又來了,他直接告訴我,他不是商人,而是回紇使團的人,他拿出三百兩黃金和一把刀,他說他要軍器監最新研製的絞盤式重型投機石圖紙,他說,我收下黃金,大家就是兄弟,我不答應,桌上的刀就會殺我全家,我被嚇壞了,隻得收下黃金,昨天我就找到了韓相國彙報此事。”

眾人麵麵相覷,顏真卿問道:“此人叫什麼名字,他說了嗎?”

“回稟顏相國,他沒有說,但他給我看了標誌,他胸口上有三朵銀花。”

銀花是回紇官員的身份標誌,九朵銀花為最高,三朵銀花應該是個中下層官員,使團中最高是六朵銀花。

韓點點頭道:“感謝楊主簿不顧家人安危來揭發此事,你放心,朝廷會保護你和家人安全。”

“感謝韓相國!”

主簿楊覽行一禮,退下去了。

這時,一直沉默的段秀實道:“微臣相信,這位楊主簿絕不是被收買的第一人,也不是最後一個人,他們在長安存在了十幾年,不知搞到多少大唐的軍事情報。”

眾人都沉默了,良久,李豫緩緩道:“就算搞到情報,也應該早送走了,現在朕和大家商量,朕想讓回紇使團離開長安,或許像思結部一樣,隻留一人和十幾名士兵,大家看看該怎麼辦?”

常袞躬身道:“啟稟陛下,回紇人刺探軍事情報,隻要我們防範周密,不給他們任何機會,他們也沒有辦法,其實微臣是希望廢除回紇和大唐之間簽訂的馬絹交易協定,大唐的財力實在有點吃不消。”

回紇和大唐之間簽訂的馬絹交易協定是在安史之亂後期簽訂的,規定大唐必須購買回紇人養的馬匹,價格是一匹馬換五十匹絹,這比市價足足貴了五倍,不僅如此,回紇人拿來的還是老馬和劣馬,逼迫唐朝接受,每年都要換走唐朝數十萬匹絹,給唐朝財政帶來沉重的負擔,回紇也因此得到財力支撐,和吐蕃在吐火羅打了十幾年的拉鋸戰。”

李豫沉默半晌問道:“這個協議朕記得是有時限的,它什麼時候結束?”

常袞躬身道:“當時簽訂的時候說得好聽,是回紇為了支持大唐平亂,等大唐徹底平亂,國力有所恢複,不再需要回紇的戰馬,這份協議就可以結束了,事實上,這份協議在十年前就該結束了,但回紇一直在拖延,說再支持大唐十年,現在十年又過去了,那麼最遲今年年底就應該結束它。”

“那就結束它!”李豫毫不猶豫道。

常袞歎了口氣,“微臣也想結束,但回紇怎麼也不肯答應,總是說要協商,除非大唐和回紇翻臉,直接不收他們送來的馬匹,那協議就自然結束了。”

這時,韓道:“要不就和回紇改簽協議,定為市場價收購,甚至改成民間貿易。”

顏真卿也道:“我們還可以提出,如果回紇一定要堅持協議,那大唐也會和吐蕃簽署類似協議,相信這不是他們想見到的。”

段秀實也補充道:“其次要嚴管京城回紇人,一旦他們在京城鬨事,可以出動金吾衛抓捕入獄,不給他們任何法外開恩,同時也削減回紇使團在京城人數。”

眾人你一言我一語,基本上就將對回紇關係定調了,朝廷不能再對回紇一味讓步,必須要重新評價大唐和回紇的關係。

大家一共草擬出四條共識:第一,要對朝廷的各種軍事機密嚴加防範,不給回紇人任何可趁之機;

第二,削減回紇使團長駐長安的人數,由目前的六七百人削減為五十人;

第三,結束大唐和回紇的馬絹協議,或者重新擬定,從現在開始,不再接受從回紇的馬匹輸入。

第四,取消回紇人的一切特殊待遇,膽敢以身試法,觸犯大唐律法者,將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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