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給錢(2 / 2)

問了她後,薑寶解釋說她在設計衣服,後麵的幾何圖是衣服的結構分解圖。

“你設計這個做什麼?”江成困惑。

“賺錢啊,不賺錢怎麼有錢還給你。”難道錢會從天上掉下來嗎?

“我又沒說要收你的錢。”

“你彆開玩笑了,房子先不提,我這天天住招待所就是筆不小的費用。你不收錢,你是來做慈善的嗎?”

薑寶這幾天花錢如流水,哪個好人家經得起她這麼花,還不要她還?

江成張了張口,似乎想說什麼,但最後還是什麼都沒說。

薑寶這幾天也不隻是呆在房間畫圖,她有空會到街上的綢布店逛一逛,看看有沒有新出的布料,偶爾也會去縣文化館看書。

那天上午,她站在閱報欄前看當天剛出爐的臨山縣日報。目光從各類政策解讀的報訊掃過,最後落在一則“路人抓獲盜竊團夥首領”的表揚通報上。

通報上寫那位團夥首領經常在村子裡行竊,自己村子偷光後,就跑到彆的村子裡偷,十裡八鄉的村落幾乎都被他偷了個遍。最後沒得偷了,跑進了城,開始在城裡行竊。他不光在本城偷,他還出市、出省。

他盜竊的金額屬於特彆巨大,現金和金銀財物加起來足有七萬以上。在這個年代,這已經是天文數字了,法院最後宣判他有期徒刑二十四年。

薑寶對這個小偷的盜竊金額是震驚的,但她更關注抓小偷的人——報道上隻寫是普通居民江同誌。

薑寶認識的姓江的人隻有一個,下意識就想到了他,但又覺得不會那麼巧。結果隔天晚上一起吃飯的時候,薑寶跟江成說起了這件事,他遲疑片刻,承認了。

薑寶正在喝湯,差點嗆出來,“真是你啊?你怎麼悶聲不響地就乾了件大事!”

江成隨意道:“隻是碰巧。”

他說完從口袋裡掏出十張大團結,“這是公安局發給我的獎金,你拿去用吧。”

“我不缺錢,你先前已經借了我五十了,我還剩下很多呢。”薑寶婉拒道。

“沒關係,你先拿著,以後總有要用到錢的時候。”

薑寶看著桌上那一疊紙幣,提眉道:“江同誌,你是不是覺得我很能花錢?”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隻是覺得……你應該比較喜歡錢。”

從她第二次見麵就兩眼放光地盯著他的手表,以及對那二百多塊存款的重視程度來看,江成認為薑寶應當是很喜歡錢的。

而恰好,他確實是有一點錢。

“我是很喜歡錢,可這又不是我的錢。你借給我的,我總要還的。”薑寶很誠實地承認了自己的喜歡。

這世上會有誰不喜歡錢呢?喜歡錢,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

可從來都是由奢入儉難,薑寶生怕以江成目前這個借法,她很快就會不由自主地過上揮霍無度的生活。她怕自己永遠還不清,更怕無法攢下去外麵買房的錢。

江成聽後不再言語,默默收回了桌上的紙幣。送她回招待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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