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了,你的少年包公案第三部這麼還沒寫出來?難道是江郎才儘了?”永突然一臉嘲諷地道。
盈額頭凸起一根青筋,“你才江郎才儘了呢!我第三部早就寫完了!”
永一愣:“寫完了??怎麼可能?文芳齋怎麼一點消息都沒有?”
盈突然有些泄氣,“這第三部寫得有點那啥,隻怕是不能刊印成書了。”
“啊?”永一臉理解不能,“那啥?到底是啥??”
盈歎了口氣,從袖子裡掏出了一遝子手抄稿,其實是從小世界小木屋的書房裡拿出來的,“你看了就知道了。”
永二話不說,快步走進旁邊的水榭中,坐在了美人靠上,飛快開始翻閱。
其實第三部照舊延續了前兩部的風格,不過開篇是從一起冤案而起,那是一起屈打成招的冤案。被冤枉的老漢之子,為解父冤,千裡迢迢跑去求包拯。
起初包拯也沒有查到能夠證明老漢清白的證據,但是他指出了這案情證據鏈上的不足之處,也就是說憑借現有的認證物證,不足以完全證明老漢是凶手,頂多隻能說明他有重大嫌疑而已。
主審此案的本地縣令便因為這重大嫌疑,對老漢用刑,老漢挨不過才招認了。
其實這樣的審案手法,在古代是最普遍常見的。
但包拯卻喊出來“疑罪從無”這個另類至極的詞兒。
永亦被震住了,他喃喃自語:“疑罪從無?若不能證明有罪,即是無罪。因為一旦冤屈一個好人,百姓將不再相信朝廷的公正。若朝廷在百姓眼中不再公正,那便是國將不國!”
盈見他竟然念了出來,不禁歎了口氣,“這已經算是妄議朝政了吧?這本書一旦刊印,後果連我二哥都扛不住。所以我就不坑他了。”
疑罪從無,是現代司法觀念。
在古代是行不通的。
隻怕還會招來統治階層的不滿。
文字獄幾乎貫穿了整個清朝,哪怕名聲比較仁厚的乾隆皇帝,在他統治之下,文字獄也從未受到寬宥。
雖然作為滿人階層,幾乎不會被牽扯到文字獄中,但前提得是自己彆作死。
“但包拯的話並未被縣令全然采納,隻是改判流放而已。”永喃喃道,“接下來的部分,應該是包拯重新查案,然後翻案了吧?”
盈點了點頭,“這個縣令還算有良知,所以‘疑罪從輕’了。”在疑罪從無觀念普及之前,很長一段時間遵循的一直都是“疑罪從輕”。現代尚且如此,何況是數百年前的清朝了。
這個縣令能輕判,可見他不想冤殺好人,已經是個難得的好官了。
盈想到這部萬餘字的“洗冤疑案”,自此之後不得見天日,心中還是稍微有些遺憾。
因此,哪怕隻有十一阿哥這麼一個讀者,也是好的。
永默默看完了全篇,這個案件本身及不上佛寺密室縝密、亦比不得連環殺人案詭譎。但永卻不由深思大清律的諸多弊端……
永目光複雜地看了盈一眼,“我一早就覺得你……明明字跡拙劣,看上去渾然是一個不通文墨的平民女子,但卻寫得出這樣縝密複雜的斷案話本,尤其是這一篇,許多言辭,堪稱是超乎尋常的真知灼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