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說服金庸把武俠版權全部買斷給林棋,黃錫照一開始是碰了壁。
因為,這不是錢的問題,金庸本人早在60年代已經算是財務自由。再加上,《明報》一年淨利潤已達到5000萬以上,還在逐年增長。曆史上,90年代《明報》上市後,金庸身價超過10億之後,隨即將大部分的《明報》股權脫手。
從金庸個人的角度來看,賣《明報》僅是一門普通的生意。賣掉這份產業,不過是很正常的套現。但是,賣掉自己的作品所有權益,讓原本很文雅的事情,變得充滿銅臭味,並不是他想要的。
在黃錫照表明態度時,金庸就笑著表示,賣明報僅是價格的問題,其私人作品卻是非賣品。
黃錫照跟金庸談了幾次碰了釘子之後,就悄然把說服目標轉到金庸的夫人和兒女。沒錯,金庸自己不差錢,但他家人還未必這麼想。鼓動金庸每一個家屬,讓其都想要成為億萬富翁,讓其家人勸說金庸賣版權。
因為,武俠的版權,即使留給家人。但是,這筆資產變現速度很慢,版權過期之後,也不知道能不能讓家人都分到億萬身家。但是僅賣掉十多年前已經完成的那些老作品,而且,賣掉後作品不還是金庸的?名氣,誰也奪不走,僅是把後續收益賣掉了而已。
因為,子女陸續的說服,金庸最終還是歎了口氣,決定把金庸武俠的權益出售。
當然,這並不是金庸的本意,但為了家庭和諧。賣掉了版權之後,其3個子女,以及夫人都分配1億。
“金老先生,對於您的作品,我是真心喜歡。”林棋笑道,“香港近百年來,也沒出過多少好的文藝作品。但僅是您些的十四部武俠,就足以讓香港不再是文化荒漠。與此同時,金庸武俠也堪稱是承前啟後,堪稱是從中華五千年文化中生長出來的近代藝術奇葩,既兼顧了中國傳統的審美,又不算是不合時宜。”
“今後就你的了。”金庸沒好氣的說道。
“不不不,永遠是您的作品,我僅僅是買斷了其商業開發的權利。”林棋笑道,“今後如果您對我們的開發項目不滿意,也可以寫信、打電話罵我們的相關團隊。雖然,我們是拿您的作品賺錢,但是,改編肯定不會粗製濫造。電影、電視劇、遊戲等等方麵的改編,都會是精益求精。跟好萊塢那些公司改編世界名著,是等同的資本投入和誠意!”
雖然,金庸已經看淡了金錢,因為,他早在二十年前就不差錢了。但是,從年輕時候就對地位和名氣非常看重。創辦明報之前,金庸可是辭掉了香港穩定的工作,想要到京城外交部求一官半職,要不是當時的外交部拒絕了,近代中國將會損失一名巨匠。
“作品要是改編的好,我可以寫文登報稱讚。”金庸倒是想開了,版權在他自己手中,未必能夠更好的開發,也未必能給他留下更多的身後名。可能,把後續的版權交給林棋,是個不壞的選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