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牛馬(1 / 2)

大國文娛 香港大亨 3707 字 9個月前

香港聖火出版社,原本是上官小寶跟幾個朋友創建的公司,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利益的分歧,曾經的朋友早已反目。

現在的聖火出版社,被新創業出版公司並購,其他股東全部套現股份出局,創始股東隻有上官小寶繼續保留10%的股權,並繼續擔任聖火出版社的總經理。母公司保證,新創業出版社不會插手漫畫出版,旗下所有的漫畫業務都會由聖火出版社來經營。

而新創業出版公司給聖火出版社,足夠的獨立經營權,除了派遣財務人員之外,並不插手其他方麵的管理。

所以,在上官小寶看來,多了一個控股股東未必是一件壞事。

母公司新創業出版社,不僅僅提供了資金和渠道的支持,而且,還將《鬥破蒼穹》的漫畫改編版權,授予聖火出版社。

要知道,《鬥破蒼穹》在香港當地的總銷量就已經超過200萬本,平均每集銷量逼近3萬。這樣暢銷的版權,不知道多少漫畫公司和影視公司眼饞,想要購買改編版權。

但新創業出版公司一直沒有把改編版權授權出去,現在把漫畫版權授權給聖火出版社,這樣的幫助,可以說比注入幾百萬資金更有作用。

漫畫公司最重要的並不是資金,而是旗下的漫畫是否暢銷。

事實上,聖火出版社當前也隻有《李小龍》一部暢銷作品,剩下的都是賠錢貨,所以,在漫畫市場競爭不過黃玉郎的玉郎出版社。

“林老板,你看……這是馬榮成和牛佬聯手畫的《鬥破蒼穹》,您看是否達到您的要求!”上官小寶把稿子遞給林棋過目。

至於,馬榮成和牛佬大氣都不敢喘,低著頭隻敢看桌子,額頭上都冒出豆大的汗珠。

現在的馬榮成和牛佬,可不是漫畫行業的大佬。馬榮成的代表作《中華英雄》、《風雲》未出爐,而牛佬也沒有靠《古惑仔》漫畫揚名立萬。

這兩人雖然有一定的水平,但都沒有成長起來,也隻有林棋敢直接讓兩人擔綱《鬥破蒼穹》漫畫的主筆。

由於《鬥破蒼穹》漫畫的開頭,林棋是提供未來網絡版漫畫。

後來的《鬥破蒼穹》不僅僅大紅大紫,成為現象級的作品。而且,改編的漫畫,也是單集銷二三十十萬本,網絡版點擊數億計的大作。

水平在未來不算是頂尖,但由於簡潔而成熟的畫風,直接比80年代的漫畫時髦值要高出一大截。

漫畫行業的畫風,一直在演變,除了因為技術的進步,創作從紙筆,逐漸發展到在電腦上創作。技術的進步,帶來了更新的風格。

當然了,未來的漫畫創作都以電腦創作為主,主要是成本更低,效率更高而已。用傳統的紙張和筆墨創作的漫畫家,隻要有具體的漫畫作為參照,很快就能模仿這種畫風。

就像港漫,一開始是《李小龍》的畫風漸漸開始變得寫實,打鬥越來越具備衝擊力。但是,《龍虎門》模仿其畫風,很快就推陳出新。到了《中華英雄》,就進一步在其畫風的基礎上,又有了突破和進步。

由於香港市場就這麼大,某種畫風一紅,大家都互相模仿,於是,後來的港漫風格都嚴重同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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