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第二十二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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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思潼覺得自己做了一個很長很長的夢,夢裡她回到了小時候。

很多人都說,小孩子是沒有三歲以前記憶的,至於原因,眾說紛紜,沒有個令所有人信服的說法,不過大人們默認,小孩子就是不記事,就算記住了,也會跟事實有偏差。

但杭思潼誰都沒說,她有記憶,不過並沒有特彆長,隻是大概兩歲半之後的記憶都記得,更早之前就沒有了。

是否被父母賣給人販子,杭思潼不知道,但在她的記憶中,她從會走路開始,就一直在奔波,小時候的她,似乎長得不夠好看,於是一直沒能被人販子賣出去。

有些小時候沒聽懂的話,長大了再去回想,大概能明白意思。

孩子太小了,又是女嬰,沒什麼家庭想要,買孩子的人,要麼希望有男嬰傳宗接代,要麼是可以生育的健康女性傳宗接代,杭思潼算比較幸運,小時候長得不夠好看,生不出的家庭不想要、需要媳婦兒的家庭不想養。

於是杭思潼跟砸在人販子手裡差不多,沒辦法,等她大一點,就讓她出去陪著要飯,彆人看到小孩子總是會心生憐憫,多少會給一點。

這段時間,大概有三年多一點,杭思潼這個名字,最開始都隻有童童,似乎是按照買的時候隨便起的小名叫的。

小時候杭思潼去賣慘幫忙騙錢,等大一點,人販子讓杭思潼在路上幫忙騙小孩兒和女孩,騙到的小孩就賣掉,大一點的女孩市場很好,基本上隻要跟杭思潼說了話,就會被人販子給抓住,很快消失。

到五歲,杭思潼依舊長得不夠好看,能騙到的人不算很多,人販子又出不了手,於是隻能繼續帶著她,打算等她到十歲,就去賣給鄉下的男人當老婆。

杭思潼早熟,腦子也靈光,去濱城前,人販子拐到了一個非常漂亮的小女孩兒,從衣服跟模樣來看,肯定是有錢人家的女兒,碰見人販子也不怕,反而冷靜地問人販子想要多少錢,與其賣掉她換個幾千塊,不如找到她父母,就說找到走丟的她,至少有一百萬。

人販子不覺得一個會走丟的小女孩兒家裡能有多少錢,根本不信她的鬼話,結果小女孩兒直接從自己脖子上拿了一根項鏈出來,說他們可以去鑒定,那條項鏈上的墜子,是祖母綠,光市價,就值一百五十萬。

這種價格,沒人會不心動,而且一根項鏈都值這麼多,萬一他們說送女孩兒回去了,那女孩兒家豈不是得把他們當恩人?

於是人販子根據女孩兒的指路,去到了濱城,那時候人販子對杭思潼說的是去找賣家,順便看看有沒有人願意要她。

“你長得醜,我們實在賣不掉,要是有賣掉那個女孩兒的錢,以後我們就不乾這個了,也不需要你,所以你呢,到了大城市,記得給自己找對好父母,那可是遍地黃金的地方,碰上有錢爸媽願意要你,那可真是山雞變鳳凰了。”人販子這麼跟杭思潼說。

意思很明顯,他們拿到賞錢,就會離開濱城,也不想帶著杭思潼這個拖油瓶了。

當時人販子手中除了杭思潼跟那個富家女孩兒,還有三個小孩兒,都是暫時賣不掉的,不是醜就是身上有點毛病,不好賣。

杭思潼知道,自己如果沒有人販子帶著,她說不定會被另外的人販子給拐走,其他人販子說不定脾氣不好、人更壞,見她賣不掉就把她切成一塊一塊的樣子,再賣掉。

於是杭思潼趁人販子帶女孩兒去找她父母的時候,讓身邊最小的一個男孩兒去跟附近的交警要錢,就說,如果他今天要不夠錢,他和哥哥姐姐都會被叔叔打死的。

交警一開始以為隻是孩子迷路了,一聽男孩兒的話,立馬反應過來,孩子是被人販子拐賣了當乞丐的!以後等孩子大一點說不定就賣掉或者殺掉取器官。

於是,杭思潼等孩子,順利被解救,去跟富豪要錢的人販子本來都拿到錢了,結果因為警察的到來,富豪立馬知道了真相,直接派人把人販子在火車站按住了。

這件事後來上了新聞,說是富豪女兒臨危不亂,不僅自救,還救下了同在人販子手中的可憐孩子。

沒人注意到,中間還有一個看著所有人走向理想位置的杭思潼,她從這件事中,嘗到了甜頭,自己什麼都不做,就享受了漁翁之利,應該沒有人可以拒絕這種仿佛天降富貴的快樂。

然後,杭思潼的人生,似乎就走向了一條奇怪的路,她追求悠閒富貴的生活,卻永遠與這種生活失之交臂。

是她太貪心了嗎?

杭思潼不覺得,她生來什麼都沒有,為自己爭一份養老金,有什麼不可以?

努力一輩子換安穩是努力,她努力一陣子換一輩子的富貴也是努力啊,她也沒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大家好聚好散,唯一一次動了弄死阮夢夢的念頭,還是因為蘇伊塵出爾反爾給了分手費又想弄死她。

過去的事真不能細想,越想,越不甘心,重生後還得夾著尾巴做人,更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