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緋聞總是更惹人注目。
在有心人士的推波助瀾下,這件事在軍區內造成了極大的轟動。
有人居然敢綁架軍屬,並且試圖侮辱,這不管在什麼時候都絕對是一件大事。
因為這在個時代,普遍有一個腦殘的認知,女人的貞操大過生命!
女人在被強抱後自殺,都是貞節烈女。
所以哪怕沒出人命,但案件的嚴重性一點也不比殺人案輕。
部隊可不是工廠,廠裡的領導和工人都是麵子情,工人隻要不在廠裡出事,領導們隻影響最小化,而不是為了誰去報仇。
但部隊不一樣,部隊的領導都是一群護犢子的超級強人,自己家人出事,絕對是要管到底。
但因為加害者也是軍屬。
這醜聞更像是部隊裡的內亂,更要管了。
這事本來出麵的應該是王政委和張鳳之的二叔張磊,但因為親親相避,主辦人還是王政委。
他倒是沒生氣,看著在辦公室時跟老驢拉磨似的一圈一圈的轉圈子的司旅長,內心還有幾分從容。
早乾什麼去了?
自己提醒了他那麼多天,啥也不管,聽天由命是吧。
自己跟媳婦賠了多少好話,媳婦想了多少折,才讓張鳳城出麵提親。
男方主動提親,和女主向男方提親,兩者之間差彆很大好嗎?
自己媳婦絕對是儘心習力了。
結果老司家那個不通四六的媳婦一口拒絕,還說自己媳婦給介紹的人不行,要介紹些好人。
把自己媳婦氣得夠嗆。
於明麗托人托關係,費儘心思安排了一切“巧合”,結果老司家的一句好話沒有,一分錢水果糖都沒看到,還直接給秒回了。
好人,什麼好人能要你女兒?
我能坑那些好孩子!
於明麗在家跟丈夫發火:“我再給她家介紹我就是個錘子!我做了這麼多年的媒,還沒遇到一家這樣的。”
她本來就很有良心,做媒的雙方她都是在心裡稱過的,都是差不多等重才會做這個媒,開這個口。
這些年,不管到哪一家,都是笑臉相迎,哪怕說不成,那也是絕對捧著她說話的,從沒被人一口回絕過,還說她介紹的不行,那口氣,就跟她乾了什麼壞事的似的。
活該!
整個事隻有老張家那個兒媳婦有些可憐。
但於明麗畢竟是軍人,又不是那種軟心腸的婦人,想想她媽讓她替楚家的女兒享受了十八年的福,也就不心疼了。
“老王,我認命了,你們應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吧,她做錯了事,就應該伏法,我們做家長的管不了,讓國家管,讓法律管吧。”
司旅長坐下來,用粗糙的大手捂著臉,肩膀微微地顫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