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鳳之簡直就是要瘋。
沒有得過這種病的人不知道。
這種病真能讓人生不如死,每一秒都活得極其的痛苦,又癢又疼又鑽心。
你不抓不行,抓也不行,皮膚到處爛到流黃水……血水……
衣服上到處都是結的硬殼子。
身上散發著臭氣。
何況張鳳之這是混合的臟病,嚴重程度何止加倍。
隻是這種病,一般情況不住院治療。
吊水打針吃藥,回家。
張鳳之本來隻有私處會長腫胞,流黃水,癢不斷。
皮膚病,都是不能抓的,越抓越麻煩。
張鳳之克製力是遠大於楚嬌嬌,不至於癢到嚶嚶嚶,他基本上能保證自己克製著不去碰那些地方。
但哪怕他再怎麼克製,夢中也是無法克製的自己抓。
最重要的是他其實生活自理能力沒那麼強,養尊處優慣的人,真讓他偶然接任務,那吃得住的,短時間內,他是不在意的,可是長時間他粗茶淡飯自己洗衣服收拾屋子,他是不行的。
居民區沒有食堂,也幸好這是七九年,大小飯店還挺多的,隻要有錢倒也不愁,但那種生活品質,對於張鳳之來說就是一種痛苦的折磨。
再加上隔三岔五去醫院,醫生那種嫌棄的檢查,不斷的用棉花擦拭著一切,對張鳳之的自尊心也是一種打擊。
楚嬌嬌跑了,沒有人照顧他了。
張家家裡也回不去了。
張鳳之無路可走。
混合型的X病很難治,哪怕是到了現代,都有久治不愈,容易複發,何況現在。
張鳳之預感到自己終身都要為此付出代價。
以前離開部隊,還想著有機會離開這個城市,再重新出發,開始新生活。
但現在,好像沒有希望了。
整天就是全身克製不住的癢,隻有喝醉了才會好一些,但睡著了會亂抓,醒來會更痛。
活一天,就受一天罪。
家裡的人都恨他,小妹妹都恨不能拿刀殺了他。
張鳳之以前酗酒,還有一點克製力和分寸,現在全沒了。
每天醒了,去門口的喜洋洋茶水攤子上買點主食,饅頭包子麵條啥的,夠吃一天的就行,然後去鹵肉店買點肉食,打點酒,回去就醉上一天。
可是現在吃什麼東西都不夠味兒了,好像食物裡缺少一種讓他興奮和覺得舒服的東西。
一種能安撫他神經的東西。
感覺總是不夠,就需要喝更多的酒。
實在受不了了就去醫院吊水。
受得了,就在家裡爛著。
有時候他出去,就能聽到阿婆們說他的八卦:“本來好好的一個男人,娶了一個喪門星,結果變成這樣,所以娶妻要娶賢啊,這些年輕人就是不懂,總是滿嘴的愛情,真是個笑話!”
張鳳之有時候就在想,如果沒娶楚嬌嬌,自己會變成這樣嗎?
應該不會。
娶了楚今夏的話,他的人生是如此快意,春風得意,哪裡還會得這種病。
顧柏青再怎麼能乾,怎麼能和楚今夏的能力相比。
這是他生平見過的,第一個能力遠強過男人的女人。
甚至在同年紀段,她是無敵的話存在。
他要娶了楚今夏,就不可能再開那種開玩笑的飯店,有楚今夏這樣的才能開飯店這種下九流的勾當,簡直是浪費了她的才華。
他會讓楚今夏聽從他的指令,給部隊捐錢捐物,拍一些有著愛國意義的片子,做他的刀,做他的劍,為了他的未來披荊斬棘。
那時候的他怎麼可能局限於一個小小的團長,他可能超越他的父親……軍長,司令員,都不是不敢想一想的。
張鳳之越想越開心,甚至覺得自己已經娶了楚今夏了。
如果人生有後悔藥,如果人生可以重來,他一定會放棄一切全力爭取娶到楚今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