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筆是由筆囊吸墨水,由筆尖寫出字來,它是由英國人在19世紀初發明的,目前來看,發明鋼筆的人還沒出生呢!哈哈哈!”
“啊?這都是哪跟哪呀?這些事你怎麼知道的呀?”
駱臻越聽越糊塗,竟呆呆地望著嘉倫,想知道更多的信息。
“哎呀!有些事一時半會也說不清楚,咱倆還是趕快先把這些書稿弄完吧,以後有機會我慢慢講給你聽。”
嘉倫一見駱臻光聽著他的故事了,字也不寫了,筆也停了,這哪能行呢,這多耽誤事兒啊!
“哦,好吧!那就儘快寫吧,你念給我聽。”
駱臻回過神來,抬起筆,繼續寫著書稿。
“駱臻,你來看看這個字兒念啥?先生寫的這是啥玩意兒?看也看不清,讀也讀不明白。”
嘉倫拿著書稿,用手指著其中的一個字,讓駱臻幫他認一認。
“這,這,這是個啥字啊?看看這句話寫的是啥意思吧?試著聯係上下文猜一猜。”
兩人就這樣左選右猜,又是說又是笑,抄寫書稿的過程竟然是這樣的愉悅,兩個年輕人竟然如此好交流,把剛才驚悚悲觀的情緒早就拋棄了腦後,取而代之的,竟然變成了歡愉快樂,時不時的還會傳出歡笑聲。
忙了兩個多小時,兩個年輕人終於把燒掉的書稿都恢複原樣,還有那些沒燒的書稿,都被他們一一整理出來,終於恢複了原樣,大功告成!
“好妹妹,今天真的是太感謝你了,要是沒有你,我今天可就慘嘍!一定會死的很難看的!”
嘉倫一見書稿全部恢複原樣,真是太高興了,衝駱臻做出了一個鬼臉,逗得兩人都笑了起來。
“對了,嘉倫,你剛才不是說,抄完之後給我講一講你知道的事嘛,現在有時間了,趕快講吧!”
駱臻迫不及待地讓嘉倫給她講有趣的事,一雙大眼睛忽閃忽閃的望著嘉倫,顯得是那麼可愛,那麼純真!
嘉倫看著眼前可愛的駱臻,竟然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