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富貴險中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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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崇恩縣?”

皇帝下意識否決:“不行,太危險了。”

崇恩縣離洛陽千裡之遙,中間還隔著一條長江。

三公主連洛陽都沒出過,他怎麼能放心讓她去這麼遠的地方。

劉令月就知道皇帝不會輕易答應她的要求。

她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內有宮女伺候著,外有侍衛保護著,歹人見了公主的儀仗,自己就退避三舍了,怎麼可能會有危險?”

“那也不行。”皇帝還是搖頭:“你都說了崇恩縣會遭災,千金之子,坐不垂堂,隻有躲災的,哪有上趕著往災區湊的?”

“那崇恩縣遭災,又不是全縣都夷為平地了,總還有些地方是完好無損的。那些深入災區的危險活計,自有其他人去做,女兒隻在安全的地方坐鎮指揮。”

皇帝沉默不語,明顯沒有改變主意。

劉令月隻好歎了口氣:“唉,父皇,怎麼連你也不明白呢。女兒長了這麼大,還是第一次收到母後托夢。母後夢中交代的事,女兒若不能親眼看著他們辦妥,心裡實在難安啊。”

“那就叫黃歸全去。”

皇帝沉聲道:“朕給他封個坐辦禦史,明麵上叫他去修廟,暗地裡你給他去一道旨意,叫他提前準備好賑災錢糧。”

“這個人向來唯你馬首是瞻,你交代的事情,他不敢不儘心。”

“再叫他隔三岔五送書信來彙報進程,你也能夠安心了。”

“父皇!”劉令月急了:“我不安心!若不能親自去崇恩縣,親眼看著他們把災民安置好,我死也不安心!”

不是她非要無理取鬨,實在是她對大夏朝的吏治水平沒有信心。

這幫官員,從宰相到縣丞,但凡能貪一兩銀,都不會隻貪十五錢。

夏朝商品經濟發達,京中做大宗買賣的行會每天交易量高達數百萬兩白銀,豪商巨賈們為了爭花魁不惜把上萬兩黃金扔進水井裡,但為什麼官府就是沒錢賑災,沒錢鎮壓起義呢?

因為錢都被官吏一層一層地盤剝了。

原著裡,崇恩縣大災,皇帝命戶部批發的賑災款,足夠讓全縣災民重建家園,再好吃好喝個三年五載。

但真正落到災民手裡的,隻有摻了砂子的稀粥,和發了黴的藥材。

所以當包括大將軍王在內的十二神將揭竿而起時,遠在洛陽的皇帝,比起震怒,更多的是不解。

朕花了那麼多錢賑災,你們不思感恩也就罷了,怎麼還造朕的反呢?

這種結構性貪汙,派個欽差過去,是解決不了的。

就算黃歸全拿著她的密旨去了崇恩縣,到了賑災的時候,也要不到多少錢糧。

你是皇上親封的禦史?誰還不是個皇上親封的官了?

道上規矩,皇上批了十萬兩,戶部先拿兩萬兩,轉運使再拿兩萬兩,州牧,郡守,縣令,縣丞……甚至連長江上負責卸貨的水手都要敲一敲竹杠。

到你欽差大人的手裡,就是隻有一萬五千兩,不服?不服你就把我們這幾百號人全告倒了,你一個人伺候皇上去。

最可怕的是,事情到這裡還沒結束。

黃歸全也是這個結構性貪汙的一份子,這一萬五千兩到了他手上,他還要再貪一部分。

他手底下的人也要繼續貪,最後連熬粥的大娘都要抓一把米塞進圍裙。

上行下效,貪腐成風,就算提前預知了災難,也不可能賑好這個災。

除非她去。

第一,她不貪。

第二,她是三公主,這個公主的威風足以鎮住大部分貪汙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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