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穆和風如此地催促,李方隻好硬著頭皮,當著路嫣的麵,不好意思地開口道:
“按理,這次的項目合同,在我們去的第二天就應該簽訂了。
結果耽誤了一個禮拜,還是沒有搞定;還叫人給轟了出來,口口聲聲,要穆總前去。
我們當時很納悶,做生意講究誠信贏天下。
雙方當時通過電話、傳真,把要談的基本上都談好了。
隻是一些細節,需要雙方技術人員坐下來做進一步地溝通、確認。
然後,就可以順利地簽訂合同了。
有理不打上門客。
何況咱們這邊,還是受他們再三邀請,才前去簽訂技術協議和商務合同的。
可是,當我們應邀前往的時候,他們竟然背信棄義,再三刁難。
再說,做生意,講究一個‘利’字,沒人願意跟錢生氣吧。
不想掙錢,跟咱們談啥業務嘛?吃飽了撐得慌啊。
思來想去,本人實在想不通。
趁著他們下班的時候,我就在他們的單位門口,主動約了一下他們技術部的一個主管——小姑娘蘇雨。
我在請她吃飯時,才套出了這其中的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