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章 竹笛(2 / 2)

青詭記事 胖哈 6373 字 7個月前

沈安和想到那天吃的虧,麵露尷尬,嘟囔道:“說我?我還算去過了,也送了禮,溫家如今沒了頂事的,一家子婦孺,沒了錢財進項,我也算是支援一二,說得過去了,您再瞧瞧那姓吳的侍郎官,年輕時還跟溫霖有些熟識,後來不也鬨翻了,這麼多年不來往,跟結仇似的,還不如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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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官府公示,記錄在案的女子人家必須全部到縣衙報案記錄,否則視為延誤查案,官府會有查處,若有逃亡或者隱瞞者,受害者親屬等同視為歹人附逆,同大罪。

一時間那些囫圇女兒家死訊或者把女兒賣了的人家都嚇死了,就算他們想裝死,因為記錄在冊,家家戶戶都瞧見了,附近鄰裡就會登門詢問,哪裡容得他們裝死,除非他們連夜舉家潛逃,可這房屋瓦舍就得全然舍棄了,還可能被通緝,到彆地也會成為流民,畢竟通關文牒是朝廷一體常用的,走哪都會被抓捕。

不得已,這些人隻能喊著冤枉到衙門。

但也有一些是真被蒙混的,以為自家女兒病重而亡,得知牽扯案件,震驚且憤恨,一家幾口齊聚衙門。

認完屍,李家人的心情很複雜,起起落落的,不知是悲是喜,但見到羅非白的時候,李小山還是主動下跪。

“多謝大人為我妹妹.....”

“沒找到人,本官愧對,快起來。”

李小山是真的感動,他已經從師長跟學弟們嘴裡得知了詳情,怎不懂此案的艱難,若非眼前人堅持查案,他的妹妹在這郎朗世間又有多少官員在意呢?

交談後,羅非白道:“本官要問一個問題,可能有點過分。”

李父:“大人儘管問。”

若為查案,能有多過分?

羅非白:“李靜婉會隨身帶著致命的毒藥嗎?”

李家人:“.....”

果然有點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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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認領對照後,一些女屍的身份都羅列在案,身份所屬有了說法。

停屍房,張叔卻是跟羅非白道了一件事,“沒有李靜婉。”

“本官知道,剛見過李家人。”

羅非白一開始也知道李靜婉這個失蹤人員有點特彆,似乎引發了一係列變故。

她走到那一具不明男屍身邊,查看片刻。

“這個打擊力度跟位置,若是同在小路中,狹路相逢,是照麵了吧。”

張叔看了看,道:“確實,因為重器擊打,若是從後麵來,打的十有八九是枕骨,很容易致命,但若是正麵打在死者眉骨這裡,倒是不致命,但也看力道....成年男子狹路相逢,真照麵襲擊了,那力道必然不小,就算不致命也會骨裂,這個程度....啊,大人您的意思是這個動手的人是個女子?”

羅非白:“而且不高,抬手握著石塊或者其他物體打擊此男子眉骨,因為力道的緣故,不能致命。”

張叔在腦海中驗算了下兩人高度差距,心中有了肯定,“是這個道理,那她接下來若不能打暈死者,必然被死者反襲.....於是不得不用毒反殺對方。”

這就符合邏輯了。

羅非白:“不對。”

張叔驚訝,卻將羅非白指著這個官員的骸骨,“此人骨骼高大,顯然是個身強體壯之人,這麼重的人,若是被這女子毒殺,她至多將人推下山崖,那屍體最多卡在懸崖邊灌木叢或者往下三四米的林木之中,那些尋找這個男子的一夥人肯定走過所有小路,他們可不怕學院封路,既然沒有發現,不得不入山穀,就說明屍體當時已經被拋到更下麵的區域,除非當時事發地特彆巧合,邊上沒有任何林木遮掩,可以直接將屍體滾落懸崖,這就無話可說了,但終歸有一種可能性。”

張叔恍然:“第二個人?她有人幫忙?”

羅非白:“就是個猜想,畢竟,也隻有李靜婉的事件關聯此案,但李靜婉又缺乏作案條件,甚至她也很難有毒物這種東西——她是去送飯的,不太可能隨身攜帶毒物,剛剛本官也問過來人認屍的李家人,他們都否認李靜婉有此物,她連艾草跟三步蛇這種毒草都分不拎清,小時候還被父母耳提麵命過不能碰那些山中花草,不過倒是說過此女年少但果敢,膽子大,雷厲風行。”

張叔歎氣:“就是膽子太大了,也太孝順。”

因為擔心病母又膽子大才選擇捷徑,卻是....

“不過,這麼一說的確大有可能存在第二個人,且這個人才有毒藥能毒殺這個官員。”

說話間,張叔隱隱有個猜疑,看向羅非白,後者卻是對此隻字不提。

大抵羅大人的辦案習慣還是很明顯的——非有實質指證,她一般不會輕易將人降罪,哪怕她心裡再多疑心,也能做到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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