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排除嫌疑(2 / 2)

偵探秦仁傑 朱冰 2188 字 8個月前

王鵬程:那天晚上我就在楊莉家裡。

秦仁傑:你在楊莉家裡做了什麼?

王鵬程:我偷了一些菜去楊莉家做晚飯吃。吃完晚飯後我就在她家看電視,十點多鐘我提出想留宿,楊莉不肯,說除非我給她錢。

秦仁傑:你是什麼時候離開楊莉家的?

王鵬程:二十二點三十分左右我起身走,楊莉送我,走到她家院子裡的天井邊時,我問她:我們都有幾年的關係了,還要錢嗎?楊說:不管誰沒錢就不行,你彆想白膘我。我氣惱之下抓起楊莉的頭發薅倒在地,然後騎在她身上,用刀戳進了她胸口。

王鵬程的回答有點語無倫次,而且交待的非常乾脆利索,這不免引起了秦仁傑的懷疑。

秦仁傑帶著杯疑到案發現場複勘時發現了問題:王鵬程交代的作案狀態和刑偵技術人員現場勘查認定的狀態不符。

法醫王鵬的現場鑒定報告是:死者楊莉被殺的時候是站著的,而王鵬程說是他把楊莉薅倒在地,用刀戳進了她胸口,這明顯就有點不符合現場的鑒定。

另外,屍檢報告表明死者被刺了兩刀,王鵬程隻說是戳了楊莉一刀,這也有點不相符。刑偵員去王鵬程家起獲的所謂凶器,經過法醫檢驗根本沒有任何血跡,王鵬程穿的膠鞋印和現場留下鞋印比對也不相符。

最後,如果按照王鵬程交代的作案過程,小院裡的天井邊,過道上滴落的血跡怎麼解,而且那西院牆占留下的攀登痕跡又來自何人。

王鵬程說他是在楊莉家看完電視準備離開,他就算是把楊莉殺害,根本沒必必要翻牆逃跑,他可以堂而皇之地走院門,不會引起彆人的注意和懷疑。

秦仁傑對案發現場複勘後,否定了王鵬程的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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