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死者身份(2 / 2)

偵探秦仁傑 朱冰 1566 字 3個月前

法醫王鵬在現場提取血樣五十八份,煙頭二十七個,血鞋印兩枚,折疊式彈簧刀一把,葡萄皮一份,筷子三對,針筒三支,牙刷三支。

該案是林河市龍年發生的特大惡性命案,引起了東海省警廳和龍國刑偵部的高度重視,是必須偵破的特大刑事案,命案能否偵破,是對林河市警局刑警實戰能力的一次巨大考驗,也讓神探秦仁傑的肩上的壓力徒增。

7.30專案組成立後,在林河市警局的直接指揮下,從七月三十日晚到八月一日晚,大批刑偵員對案發周邊進行走訪調查。

專案組迅速查清了三名受害者的身份:受害人閻鶴祥,男二十七歲,北慶市江灣區馬跡鎮人;受害人孫燕,女二十四歲,大竹市竹陽鎮人;受害人毛藍,女二十三歲,大竹市上水鎮人。

刑偵員調查了三名受害人之間的關係,閻鶴祥是福田區內一名販毒者,孫燕協助其送貨,毛藍則與孫燕在同一家夜總會當坐台小姐,閻鶴祥和孫燕都因吸毒被警方處理過。

經過對死者身份,現場勘查,法醫解剖以及生物檢驗結果綜合分析,秦仁傑在7.30專案會議上推斷:作案時間應該是在四十八小時內,也就是在七月二十八日晚至三十日晚。

作案嫌疑人在兩人以上,凶手作案用的凶器是單刃利器。作案嫌疑人應該與死者認識,應該是熟人作案,也有可能是一宗吸毒人員搶劫殺人案。

秦仁傑在專案會上的分析和推斷,讓偵查有了一個明確的方向,林河市警局王局長決定從以下幾個方麵展開偵查工作:重點圍繞關係人,知情者做工作,獲得更可靠的信息。

開展大範圍的走訪調查工作,發掘有價值的偵破線索;由林河大道派出所對案發現場周邊的特種經營場所進行清查。

對重點嫌疑對象的信息,請專業技術人員製作模擬畫像,通過各種渠道進摸查;利用刑偵手段,查明與三名死者相關的電信資料。

王局長對參與偵破案件的刑偵員下達命令後,在隨後的幾天裡,專案組刑偵員調查了二千餘所特種經營場所,走訪數千名市民,排查了五百多條線索,有效地縮小了偵查範圍。

八月四號,專案組初步確定了兩名嫌疑人,一位是外號叫“豹哥”,另一個外號叫“小北海”。

刑偵員根據線人反映的情況,將林河大道附近的出租屋和元衝村作為重點摸查區域,全力以赴查找“豹哥”和“小北海”兩名重點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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