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劉先主是錦鯉(2 / 2)

阿備有些呆滯地盯著手裡字體俊秀流暢的文稿,腦中一陣恍惚。

就算一分鐘能寫二十個字,五萬字也需要接近四十二個小時才能寫完。鐘繇隻用了兩天就把《血鞋記》全部抄寫完成,除去從雒陽趕到緱氏山需要花費的時間,再除去必要的吃飯、喝水、上廁所的時間,幾乎就不剩下什麼休息的時間了!

阿備仔細去看鐘繇的臉,果然見後者眼睛下有兩道濃重的青黑,眼白上也布滿了血絲。但即使已經兩天都沒有睡過一個囫圇覺,鐘繇的眼中依然精光四射。

為了書法,鐘繇還真是肯拚命啊!

阿備不由地對鐘繇肅然起敬。

這個世界上從來不缺少有天賦的人,但像鐘繇這種既有天賦又肯努力的人卻少之又少。麵對這樣的人,無論他最後享受了多麼高的讚譽,普通人都很難生起嫉妒之心,隻會由衷地感到欽佩。

阿備當即將剩餘的八份拓片交給了鐘繇,還另取了十刀黃色宣紙相贈。鐘繇自然喜不自勝。

阿備又向鐘繇打聽雒陽城中有沒有擅長人物丹青的人。鐘繇知道阿備的要求極高,因此仔細地想了好一會兒,才道:“聽說雒陽城西的白馬寺中有個叫曹不興的人,字弗興,他畫佛像畫得特彆好(注1)。”

曹不興?

阿備將這個名字在腦子裡過了一圈,發現並沒有哪個三國的文臣武將能對上號,也就把氪金抽卡什麼的念頭扔到腦後了。

畢竟嘛,再怎麼友好的卡池也不是有求必應的許願機,爆卡都是有概率的!

劉皇叔的錦鯉體質再強,也不可能連抽兩次,兩次都出SSR啊!

做人要懂得滿足,不能太貪心——阿備在心裡對自己如是說道。

鑒於鐘繇的身體狀況實在太差,阿備不敢放他獨自一個人回城,怕他疲勞駕駛在路上出事故。阿備便向盧植借了一輛馬車,自己親自駕車,先把鐘繇送回雒陽城,再去城西白馬寺找曹不興。

曹不興是個三十歲左右的青年人,身材精瘦乾練,顴骨偏高,一副南方人的長相。阿備和他一聊,才知道他果然不是雒陽人,而是南邊的吳郡人,為了精進畫技才不遠千裡到雒陽白馬寺來的。

吳郡,大概就是現代的浙江省湖州市。

阿備又跟曹不興說了自己想請他為《血鞋記》畫插圖的事情。

本來,阿備已經做好了被曹不興拒絕的準備,還早就計劃好了要用現代西方繪畫技巧讓曹不興主動“跪求接單”,結果沒想到自己剛把事情說完曹不興就一口答應了下來。

在古代,給小說畫插圖實在不是什麼上得了高台盆的事情,怎麼這個曹不興答應得一點猶豫都沒有呢?

阿備心裡疑惑,便不由地問了出來。

曹不興老實地答道:“因為我本來就不是什麼高高在上的讀書人,我的先輩不過是吳郡賣瓜的小商販,我原本也是跟著父親賣瓜的。後來機緣巧合之下,才到了寺廟裡給人畫畫,又有幸識了幾個字。你既然給了我這麼多錢,我為什麼要拒絕你呢?”

阿備恍然大悟:原來這就是個和自己一樣的普通打工人啊!

相似的身份屬性讓阿備對曹不興倍感親切,忍不住拉著後者說了好多話。

阿備將自己在現代打工的經曆模糊了一下,然後就開始痛斥上司的不靠譜和甲方的奇葩。曹不興被觸動了心弦,也忍不住倒起了苦水,吐槽自己接畫單過程中遇到的各種離譜要求和神奇操作。

一番深入的嘴部運動之後,兩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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