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邊還有兩個記錄員。
常規的問話之後,元宏兵直接問道
“楊鳴,請你如實回答我的問題。
你的每個回答,都將作為法律依據成為證據。
如果有包庇和故意隱瞞,你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楊鳴點了點頭。
“你問吧,我如實回答。”
元宏兵點了點頭。
“7月27日晚上七點至第二天淩晨八點,你在哪裡?”
楊鳴回答道
“27日下午四點半鐘,我接到龍開照所長的電話。
說今天晚上想喝酒,問我是否有時間,我回答說有。
他高興地說,到城裡的好運來小飯館。
六點二十,我們就往城裡去。
六點五十左右,我們到達了好運來小飯館。
七點鐘這樣,我們開始喝,喝至十點左右。
龍所長已經醉得不行,我們二個人把他送回了家。”
雷長湖抬起眼睛緊盯著楊鳴。
“你們倆都喝了酒,是你的司機開車送的吧?”
楊鳴回答
“不,那天晚上喝酒,我跟孫所長打車到的小飯館。
送龍所長回家,我們也是打的出租車。”
元宏兵問道
“你們親自送他進家嗎?當時他家裡有些什麼人?”
楊鳴回答。
“他當時根本就走不了,我們幾乎是背著他,把他放到了沙發上。
當時,他的嶽父嶽母都在。”
元宏兵問道
“你們送他回家後,你們又去了哪裡?”
楊鳴輕輕地喘了口氣。
“我回到了城裡公務員小區的家,孫所長打著出租車回到了揚土鎮。”
雷長湖站了起來,走到楊鳴的身邊。
“你回到公務員小區的家,有誰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