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章 完全不一致(1 / 2)

女皇的名義 不是伊城 6427 字 3個月前

“天才,真是天才的構想!”

太陽社主編,身高體瘦的杜克先生用力拍著桌子,對羅蘭的初稿給出極高評價。

他推了推眼鏡,方才冰川般冷漠的表情瞬間宛如春天。

“哎呀呀,羅蘭先生、希芙小姐,您二位能來鄙社投稿,是鄙社的榮幸啊!”

他用力搖動鈴鐺,將飛速趕來的仆人狠狠的嗬斥,讓仆人趕緊給貴客倒茶。

隨後他又用格外肉麻的語氣恭維著羅蘭。

“羅蘭先生,您的文章是我很少見過的風格。”

“恕我直言,現在的蘇賽克斯文壇已經走上邪路,很多所謂的文壇大佬寫的東西都是無病呻吟。”

饒是羅蘭臉皮極厚,如此直截了當稱讚還是讓他有些不好意思。

本著商業互吹的原則,羅蘭笑著說道:“也不能這麼說,文壇大佬們寫的是悲劇,我寫的是喜劇,風格不同。”

“藝術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倒也不能一概而論。”

杜克不屑的輕哼一聲,嗤笑道:

“我並不是針對誰,我隻是覺得很多人對悲劇的理解歪了。所謂悲劇,是將美好的東西撕碎給讀者看。絕不是把臭不可聞的東西甩到讀者臉上,然後洋洋得意的說這是藝術。”

“是不是藝術,讀者才有評價權。”

杜克情緒激動的拍著桌子,大聲抱怨道:

“我曾重金邀請幾位文壇巨擘為我社撰寫專欄,然而這些家夥完全不尊重我提的要求,甚至還嘲諷我不懂藝術。”

“我呸,拿了報社的錢卻不肯按要求來,毫無職業道德!”

羅蘭恍然大悟,難怪杜克主編對蘇賽克斯文壇的老家夥們怨念這麼大,原來是有私人恩怨啊。

猛然發現說漏嘴,杜克趕緊停止抱怨,轉移話題,“羅蘭先生,您隻打算投一份稿子還是想長期合作?”

“單次投稿和長期合作的條件是什麼?”

“單次投稿就像其他作者一樣,投稿拿錢,收益分配可以固定買斷也可以按比例分成。長期合作就是簽約成為我們的供稿作者,經常開展合作,具體價格根據報紙和專刊銷量決定,待遇更高。”

杜克滔滔不絕的介紹起來。

他的條件羅蘭一聽就懂,肅然起敬。

這種分配方式相當接近現代文壇的收益分配模式,甚至有幾分網絡文學的影子。

沒想到太陽報的經營理念如此先進,難怪能在廁所報領域做大做強一枝獨秀。

有東西呀。

雖然沒有急著表態,但羅蘭內心已經認可杜克和太陽報,他接過杜克遞過來的兩版合同,默默思索怎樣利益最大化。

杜克的話希芙同樣一聽就懂,滿眼鄙夷。

這還叫文學嗎?

簡直就是做生意嘛。

這種充滿銅臭味的東西真的可以稱為文學作品嗎?

她非常確定,羅蘭不會接受長期合作。

她了解羅蘭。

羅蘭才不是為了錢什麼都出賣,毫無底線的無恥之徒。

她看過羅蘭好幾本小說,也沒見羅蘭找她要一分錢。

很顯然,羅蘭寫作不為賺錢,而是為了純淨的文學夢。

她知道,羅蘭隻會接受單次合作模式,這是因為必須投稿發表,否則他連這個都不會接受。

仔細翻閱合同後,羅蘭頗為紳士的將合同遞給希芙,讓她也幫忙看看。

希芙大致翻閱一遍,對杜克和太陽報的評價更低。

按照杜克提供的合同,作者就是太陽報的搖錢樹,必須挖空心思考慮如何討好讀者,製造噱頭博眼球才能獲得更多收益。

這和傳統的文學作品變現模式完全不同。

以前的文學家都是為皇室和貴族合作,幾年不動筆,動筆吃幾年的現象十分常見。

他們擁有絕對創作自由。因為收益不和銷量捆綁,他們完全不用考慮讀者怎麼想,可以自由的創作驚世駭俗之作。

在這種創作自由下,極少數精品悲劇和無數打著悲劇幌子的糞作被創造出來。

但從來沒有人質疑。

因為這種模式持續了上千年。

自古以來便是如此。

太陽報的做法離經叛道,違背祖宗之法,難怪被其他報社、出版社聯合抵製,被人們稱為廁所報。

放下合同,羅蘭與希芙對視一眼,同時點頭。

在杜克先生期待的目光中,兩人同時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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