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憨子,你怎麼不早說啊,你這麼說,我一下子就找到方向了!”他在秦墨這裡搞了很多好東西,要是換做以前,他哪裡處理的了這麼多事情。
“現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征兵,讓新部隊滿員,讓那些瞧不起的人看看,我李越雖然文化不行,但是不代表,不知兵!”
“征兵?難怪你征不到兵呢,這樣吧,你聽我的,募兵吧!”秦墨說道。
古代征兵是主流,就是拉壯丁,國家按照義務強製性服兵役。
若非如此,花木蘭何必代父出征。
募兵就是花錢雇你當兵,一些家裡貧窮的百姓,肯定會忍不住的。
不過征兵是責任感,募兵多少帶著一點利益誘惑。
好壞各半吧。
不過大乾這社會,可不是秦墨生活的那個世界,人人都搶著當兵,想當還要附和條件,否則還當不了,不知道多少人後悔呢。
在這裡,鬼才想當兵,除非老百姓活不下去。
征兵從某種意義上,也就比發徭役好一點,最起碼國家管飯!
因為冷兵器時代戰爭太殘酷了。
“募兵,那一個月起碼要二兩餉銀吧?”李越苦著臉,“五千人,一個月就是一萬兩,一年十二萬兩,父皇都沒有給我撥款,我還要管一日兩餐,四季衣服,鞋子。
兵器國庫裡倒是有,但是這麼算,一年起碼要三十萬兩銀子!”
“二兩餉銀,你打發叫花子呢?”秦墨道:“你現在一個月幾萬兩的收入,差這點銀子?
還一日兩餐,起碼要一日三餐,還必須餐餐有肉才行,你弄個新部隊,還跟其他部隊一樣,鬼才願意來!
沒錢不會去哭窮,去要錢嗎?你這個部隊頭頭,是乾什麼吃的!
還有啊,新部隊到現在也沒個名字,你可真是‘多哥’!”
秦墨豎起大拇指!
“有名字啊,轟雷軍!”李越道。
“轟雷?你怎麼不叫雷霆嘎巴呢?”
秦墨無語望天。
“誒,雷霆軍的確比雷轟軍好聽!”李越說道:“就叫雷霆軍,以雷霆之勢,清掃敵軍!”
“你高興就好!”秦墨轉了個身子,“小高,給少爺拿枕頭來,我被他氣得頭疼!”
小高連忙給秦墨拿來了枕頭。
“哎呀,憨子,那你說我該怎麼做才好,這件事是目前最著急的,也是最重要的事情!”李越是真的急,這兩天朝廷上天天有人攻訐他,彈劾他的奏折,都堆的小山一樣高了。
而且,民間也有一些不利於他的謠言。
“這樣吧,餉銀每個月五兩銀子,一日三餐,米飯管夠,頓頓有肉,有雞蛋!
一月有三日休息,一季有三身衣服,三雙鞋子換洗,但是要簽訂五年的契約!”
“娘嘞,那這樣下來,養這五千人,一年不得要六七十萬兩銀子?”
親,點擊進去,給個好評唄,分數越高更新越快,據說給新打滿分的最後都找到了漂亮的老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