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黎依舊不語。
“你拿著泡泡水出去炫耀,引的其他孩子圍觀,你願意給他們玩,但有的孩子霸道,不願意等就動手搶。
或者你一個都不願給,所有人一起搶,我說的對嗎?”
礙於這小子的性格,蕭雲櫻更傾向於第二種可能。
因為家庭情況,這孩子大概沒少受欺負,他人小打不過彆人,能想到的就是用泡泡水去“饞”他們。
“駱黎,說話,彆低著頭裝可憐了,一滴淚沒掉,眼睛都是自己揉紅的,裝可憐給誰看。”
有問題就直白的說出來,溝通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一味的逃避、冷戰是蕭雲櫻最討厭的交往方式。
駱黎脖子一梗:“沒錯,是我出去炫耀,我就不給他們玩,誰讓他們以前總說我是沒爹沒娘的野孩子。”
“你這不服氣的樣子,是覺得自己沒錯是吧。”
“我本來就沒錯,又不是我先動手打人的,是他們先來搶我的東西。”
蕭雲櫻覺得自己麵對何花都沒麵對駱黎窩火,對前者她可以動手,對後者她隻能忍著。
自己選擇養的崽子,不氣不氣,要講道理……
深吸一口氣,讓自己表情放鬆一些:
“駱黎,他們以前經常欺負你,那你應該知道,他們都不是講理的孩子,你拿著泡泡水故意去他們麵前炫耀,又不給他們玩,為什麼你會覺得他們會乖乖的站在一旁羨慕你,而不會直接動手搶呢?”
駱黎認準了一點:“我沒給他們,他們搶就是他們的不對,又不是我讓他們搶的,我有什麼錯。”
蕭雲櫻耐著性子道:“他們搶你東西的確是他們不對,但你也不是完全沒錯,你在明知道他們不是講理的孩子還特意去他們麵前炫耀自己的泡泡水,就應該預想到他們會動手搶。
就像我拿著一錠金子,一直在一個強盜麵前炫耀一樣,你覺的這個強盜會忍住貪欲不對我動手搶這錠金子嗎?
財不露白就是這個道理,你不知道你炫耀的對象是個什麼性格的人,就不應該把自己的東西隨意的展示給彆人看,哪怕對方看起來是個好人也不行。
人性很複雜,即使在你關係很好的人麵前一直炫耀,嫉妒、貪欲也會讓他對你產生不滿,更彆說一直欺負你的人了。
你還指望他們對你以禮相待,隻動嘴跟你借,被拒絕後像個君子一樣一臉羨慕的看著你玩?你自己想想可能嗎?”
駱晨想給弟弟說說情,剛張開嘴,就被駱陽拉了一下。
看到駱陽對自己搖了搖頭,駱晨最終沒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