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葉瑾從來不是一顆未經雕琢的璞玉(2 / 2)

“在小侄看來,我朝的軍戶製度,不但十分粗糙,而且還是在開曆史的倒車,甚至比胡人的全民皆兵,部落兵製還 不如。”

這番驚世駭俗的話才說出口,其他幾個人都是一臉震驚的看著葉瑾。

就連正在對付雞翅膀的小胖子這會兒也是嘴裡含著雞翅膀, 一臉吃驚的看著葉瑾,就像是在看一個怪物一樣。

大明的軍戶製度是根據前朝,也就是蒙元的軍戶製度完善而成的。

簡單來說,就597是一人從軍,全家的戶籍劃歸軍戶,除非經皇帝特許或官至兵部尚書,任何人都不得自行改籍。

軍戶歸衛所管轄,父亡子繼, 一直到這家人死絕、後繼無人為止。

好處是國家能夠保證有充足的兵源。

洪武一朝數次北伐,動員的兵力少則十幾萬,多則幾十萬,能夠動員這麼龐大的兵源,全耐軍戶製度的完善。

但是和壞處相比,這點優勢簡直微乎其微。

比如說階級固化,如果一家人的戶籍被劃歸軍戶了, 一輩子都脫不了籍,隻能永遠從事農耕和當兵這兩件事。而且 軍戶的社會地位比民戶要低的多, 一家人甚至隻能有一個能成為讀書人,其餘人沒有參加科舉考試的資格。

還有軍戶都被固定在一個衛所裡麵,與外界幾乎沒有什麼交流。在衛所裡,百戶、千戶等中下級軍官就等於是衛所 裡的皇帝,經常會有侵占土地、欺壓奴役軍戶的事情發生。

如果發生戰事,軍戶還要自己承擔武器鎧甲之類的,甚至連盤纏和口糧都要自備,朝廷發下來的餉銀也會被隨意克 扣。

自己準備武器鎧甲和盤纏去和敵人拚命,士兵的士氣和戰鬥力能有多高?!

而且朝廷對軍戶的管理製度也十分粗暴,是用軍法管理軍戶,而不是用《大明律》。軍法可比《大明律》嚴苛多 了,稍微觸犯軍法,就得掉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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