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艾娃·摩根自傳》·自序(1 / 2)

自從我過了六十歲,就有許多聲音開始勸我寫自傳,我厭惡這個提議,這世上太多的自傳充滿了假惺惺的自戀和自憐,個人生活的起伏應當始終保持其私密,所以每一次我都選擇了拒絕。

直到我的老朋友安娜突然找到我,她給了我一個令我無法拒絕的理由:你的一生不僅僅是你個人的一生,如果你願意把它寫下來,後來人一定能從中找到能夠為她們所用的東西。

於是我動筆了,雖然這段日子我大部分時間都在養病,但寫作對我而言並不困難,在我轉入核心城手術之前,我將初稿交給了編輯,她讀後問我,為什麼這裡隻記錄了您4614年到4630年的故事呢?

我答:因為我全部的人生都是在從ahgas退役後開始的,水銀針們的戰鬥故事永遠大同小異,你不會感興趣的。

編輯又問,請問您扉頁上感謝的那五位女士是誰?如果方便透露的話,我們希望能在她們的姓名下做出注釋。

我讓她猜猜看,她猜了很多個答案,我的戰友,我的朋友,我的老師,我的學生……很遺憾,都不是。

她們是我的母係親屬。

珍妮絲·嘉維是我的母親,瑪洛溫是我的外婆,艾德琳是我外婆的媽媽……如此往上追溯,西蒙·艾伯是我能找到的,最久遠的長輩。

我很理解這位年輕的女士為什麼猜不對答案,因為她們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姓氏——她們丈夫的姓氏。儘管我們的血脈如此親近,但當我們的名字被放在一起,沒有人能認出我們是一家人。

一個女人流離失所的一生,恰好也是一整部崩離析的女性史。

編輯聽了有些傷心,她希望我多少再寫寫她們的故事,剛好我還欠一篇序言,那麼我就在這篇自序裡講講我的外婆:瑪洛溫·科萊麗莎。

瑪洛溫女士出生在十四區北部的勃朗克平原,那裡水草豐盛,民風剽悍。在出生後不久,她被父親送養給另一個鎮子上的親戚,她的媽媽艾德琳·維吉尼亞·庫卡斯基赤著腳走了三十裡地,把她又抱回了家。

瑪洛溫女士生來武德充沛,九歲的時候,她隔壁的一個鰥夫把她拖進稻草垛,想侮辱她,她舉起鐮刀砍掉了這個鰥夫的半個腦子;十二歲的時候她父親去世,一個月後,族裡人想要分掉她們家的土地,她喊上她的妹妹從地裡挖出了父親半腐爛的屍體,用牛車拖回了鎮子,次日清早,她一個個地敲開了那些人家的大門,質問他們的良心是不是被狗吃了。

十四歲,鎮裡有人用一隻羊給她定親,她不願意,鎮上的人就陷害她,說她得了人家定親的錢,逼她母親賠二十四隻羊羔,第二年,她母親勞累過世,從此瑪洛溫女士就成了家裡的主心骨,照顧兩個妹妹的衣食起居。

十七歲,瑪洛溫女士突然平步青雲,開始走私軍火——我問過她很多次,這項要命的事業到底是怎麼開始的,可她始終不願告訴我。她從事這項危險的工作總共十個月,在事情變得更糟糕之前,她帶著兩個妹妹,卷著錢跑了。

在那之後,她做過助產士,做過奶牛工,還在一家當鋪裡做過會計……十九歲,她嫁給了她的第一任丈夫,在嫁給他之前,她就知道他們之間沒有感情,但瑪洛溫女士更知道在荒原上沒有男人是不行的,因為在這裡,一具腐爛的男屍也勝過四個活生生的女人。

她最大的幸運在於她把錢藏得牢牢的,所以,當她被第一任丈夫打掉了兩顆牙的時候,她離了婚。

她的第二任丈夫是個鞋匠,這一段婚姻持續了三年,據瑪洛溫女士自己說,這是她一生中最幸福,最快樂的時光,但好景不長,鞋匠患肺勞死了。

緊接著,她嫁給了她的第三任丈夫,並生下了我的媽媽。她的第三任丈夫是個沒落的農場主,也偷偷賣一些違禁藥品,瑪洛溫女士從來沒做過這種事情,但她對走私販私永遠輕車熟路,於是她很快接過了丈夫的地下事業,依靠著丈夫的家族,沒有人敢來再找她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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