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風險(1 / 2)

因為日間與夜間的本質區彆並不在「時間」,而在於「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通常在夜晚與淩晨時段發生,因此夜間休息時最好留下一人守夜,以便相互提醒。」

——夜間活動指南的第二條。

赫斯塔在「通常」兩字下打點,並在夜晚與淩晨下劃線。

作為曾經的裁定者,赫斯塔明確知曉一點:儘管規則裡試圖將所謂的「安全檢查」和夜晚聯係起來,但實際上它並不由時間決定。

安全檢查要麼來自裁定者之間的權力交接,要麼直接來自裁定者本人的意誌:憑借對「禁限用物品」的搜查權,裁定者可以在任何時刻發起「安全檢查」,完全不受限製。

對所有船上的乘客來說——無論她是監護人還是風險乘客——安全檢查都意味著未知、危險和流血,但在裁定者那裡,安全檢查意味著一個為所欲為的窗口:「安檢」期間,裁定者的權力近乎無限。

……或許,船上「時間」與「安全檢查」的關係完全可以反著看:

當裁定者決定發起一次「安全檢查」,升明號便進入了更深的黑夜。

想到這裡,赫斯塔用巨大的字體在筆記本上寫下了「安全檢查」四個大字。

似乎是覺得這樣仍不能體現對這一意象的重視程度,赫斯塔又在這個詞上連續畫了幾個圈。

和「日間活動建議」不同,整個「夜活」裡出現了更多與監護人有關、甚至是直接從監護人視角出發的規則,諸如:

「 5.風險乘客可在監護人陪同下共同出行,提高夜間出行頻次有利於幫助風險乘客恢複理性、獲得安寧,但請注意活動過程中不與監護人分開」

「 6.本船各甲板餐廳均為各類過敏乘客準備了特殊餐食,監護人也可為風險乘客定製健康套餐」

「 7.監護人應將身份標識佩戴於身前顯著位置」

「 8.監護人一次可以攜一個或多個風險乘客參與夜間活動」

規則宣稱,當監護人存在時,風險乘客會變得更加安全,而與此同時,每個監護人都佩戴著胸針——這又是一項幫助所有人輕鬆認出監護人的方式。

考慮到《夜活》的第一條規則便是「夜晚的升明號可能與白天不同,但這裡仍是升明號」,那麼《日活》的第五條——每一位乘客都應當儘可能地為監護人提供幫助——在這裡多半也同樣成立。

儘管《夜活》中也有第四條這樣直接鼓勵乘客外出活動的建議,但它後半部分所寫的規則幾乎是一種恐嚇——顯然,夜晚的升明號是危險的,然而,在諸如肖普餐廳、格雷斯劇場與船尾觀景台這樣的地方,隻有夜晚才有活動,因此,也隻有那些夜間出行的乘客才能夠參加這些活動。

因此,儘管夜間是危險的,但夜間出行,會得到比日間更多的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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