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錦心沒準備和潘飛鶴說什麼道理,隻是要給他展現自己的一天。
溫錦心帶著他進入到了書房,潘飛鶴很快就被牆麵上的時間表給鎮住了。
從早晨開始,每個時辰做什麼事情,細化到了極點,後麵用炭筆細細寫著一些字,顯然是已經完成的總結。
“你坐在這裡看書,差不多一個時辰後我們出門。我師父會來,我今日要跟著他出診。平時我是帶著麵具的,今日就不帶了。房間裡的東西,你自便就是。”
潘飛鶴點頭。
陌生的環境裡,他有些看不進去書,溫錦心抬眼的時候正好看到他的樣子。
潘飛鶴覺得打攪到了對方,小心翼翼地開口:“是不是打攪到你了?”
常年不見外人,他的臉色過於蒼白,加上一點怯懦的氣質,說話都顯得溫吞過了頭,很難想象他有一個洛陽城當總兵的父親。
就衝著潘二老爺,溫錦心也會對潘飛鶴更有耐心。“是你太放不開了。你若是看不進去書,不如練練字或者是作畫。”
潘飛鶴想到了牆上的時間表,溫錦心每次看書之前都會練字一刻鐘。
“好,我練會字。”
展開了宣紙,潘飛鶴寫了一小篇字後,心神漸漸收斂下來,估算差不多一刻鐘時間,潘飛鶴擱下筆後再拿著書就看得下去了。
中間櫻紅還過來加了兩次茶水,他也都沒有受到打攪。
鈴鐺聲輕輕響起,潘飛鶴抬眼看去,是溫錦心用纖細手指輕敲銅鈴。
“時間到了,得走了。”
今天的陽光很好,這書房又是朝向最好的房間,金色的陽光灑在她的臉上,濃黑的長睫都透出了金燦燦的顏色來。
潘飛鶴初見溫錦心,隻看得是她受傷的半張臉,隻能用觸目驚心四個字,現在再看她的容顏,隻覺得清麗地不能直視。
潘飛鶴意識到現在容貌猙獰隻是暫時的,耳根一紅,匆忙把書給收好,“好。”
溫錦心沒讓櫻紅跟著,藥箱本要自己拿的,潘飛鶴要拿,就讓他拿著。
兩人一前一後出了宅院,等到走出了院門的時候,潘飛鶴的腳步一頓,再想想看溫錦心的臉,一咬牙跟著上來。
馬車就停在門口,潘飛鶴總覺得彆人都在看自己,他一直到了馬車上,才長舒一口氣。
汪老大夫已經在馬車之中,他當年和潘峯結識就是因為潘峯想要替潘飛鶴求醫,兩人也算是熟人,汪老大夫笑嗬嗬地說道:“潘少爺,好久不見。”
“晚輩飛鶴。”潘飛鶴拱手說道,“老神醫喚晚輩名諱就是。”
“好。”汪老大夫笑嗬嗬地,“飛鶴這是要去……”
溫錦心開口說道:“他今天都跟著我,師父您把他當做櫻紅就是。”
櫻紅是溫錦心的下人,潘飛鶴也沒覺得溫錦心這樣說有什麼不好,直接說道,“溫小姐說的是。”
“好。”汪老大夫笑著說道,“我們就和往常一樣。”
溫錦心伸手撩起了簾幕,而潘飛鶴扭捏地往後躲了躲,溫錦心什麼都沒說,隻是拿出了脈案和師父討論患者的病情。
潘飛鶴本來有些尷尬,因為這兩人誰也沒看他,很快心情就平複下來,他猶豫了一下,坐到了窗邊。
說來也是慚愧,他隻消看到溫錦心斜靠在馬車壁,心中就有了勇氣。
是因為溫錦心臉上的疤痕?
這個念頭一生,潘飛鶴的羞愧之意更深,旁人都去看溫錦心了,自然沒人注意到他是個麻子。
車輪轔轔駛過了青石板街道,這馬車的避震不如潘家的馬車,有節律地晃動,把投射入的陽光都晃了起來。
雙手揪住衣角,良久之後,他往外探了出去。
馬車行駛得不快,足以讓人看清他臉上的疤痕,潘飛鶴卻看到了旁側經過馬車裡的小女孩對著他粲粲然一笑,肉乎乎的小手拍著,“叔叔。”
她肉乎乎的小手拍著,而馬車裡的婦人聲音溫柔,“團團,彆鬨,頭伸出去危險。”
那位婦人伸手把女兒拉回去,她往外一看,正好看到僵硬住的潘飛鶴。
她什麼也沒說,隻對著潘飛鶴露出了淺笑,放下了簾帳,細碎的對女兒說的話還入了潘飛鶴的耳朵,“可不許把頭伸出去。”
這兩人沒看到溫錦心,卻也沒有注意他的麻臉。
潘飛鶴尚未見到幾個病人,就忽然明白了,並不是所有人都會關注他的外貌,他那時候被人頻頻關注,不過是因為他年少,加上水痘剛褪,疤痕較深,後來經過汪神醫的藥膏,疤痕已經淺淡了不少。
或許這還是不符合朝廷選人的標準,但是在尋常百姓眼裡已經不算什麼了。
溫錦心的疤痕要嚴重的多,她是刻意做給潘飛鶴看的,所以沒有帶上帷帽,就這樣大大方方下了馬車,走入巷子裡,走入病患的宅院。
這期間確實有些閒言碎語,隻是那些人最多用惋惜或者好奇地目光看著,隻有孩童才會肆無忌憚說著,“大蜈蚣!”
潘飛鶴連忙上前,常年不說話,難免口拙,還沒有開口安慰,就聽到神醫說道,“我的本事我最清楚了,再過一個月,等到你成親的時候,臉上疤痕肯定不怎麼看得出來了,再用上一點胭脂遮蓋,就像是沒受傷一樣。”
提到了成親,溫錦心難免想到了秦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