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曹操,曹操來。
夷長市鑒定中心的消息很及時,一堆結果都出來了。
心血、胃內容物化驗,沒有檢出毒物,說明楊嬌嬌肯定不是被毒死的。
張遠明剃須刀和七裡灘門柱上的脫落細胞都做出了DNA,並且兩者是一致的。
這說明張遠明新近的確去過七裡灘,這與宋小慈的指紋比對不謀而合。
現在張遠明承認去過七裡灘,並且他的話裡存在明顯破綻,加上調查發現,十二月十三日當晚,他有足夠的作案時間。
還有偵察員的隱辛調查,張遠明存在作案動機。
實際上,有了上述條件,就可以對張遠明實施刑事拘留了。
為了穩妥起見,劉波還是決定對其實施十二小時留置,因為周超和省廳聯係過了,明天上午檢驗結果就會出來。
張遠明見公安機關隻是對其留置十二小時,他這心裡踏實了,開始表現得鎮定自若,和警察有說有笑了。
到了第二天十一點,離解除留置還有一個小時的時候,省廳鑒定中心的郵件信息到了。
宋小慈等人急忙查看,一切都OK了。
張遠明走不成了,他立即被轉成了刑事挽留。
這讓他的希望再次變成泡影,而他的一張臉這回真的成了豬肝色。
檢驗結論主要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為清陽河水、張遠明家的自來水、楊嬌嬌臟器藻類檢驗。
清陽河屬於長江水係,圓篩藻與骨條藻屬於優勢品種,另外由於近來河流的汙染,藍藻的含量顯著上升。
清陽河的藍藻個數達到了1.3×10~6個/升,而自來水由於沉澱、過濾、消毒等工藝,它的藍藻數量隻有1.2×10~4個/升,前者比後者高出兩個數量級。
楊嬌嬌肺腎肝脾,除了圓篩藻、骨條藻含量較河水明顯減少之外,特彆是藍藻的數量大幅度降低,僅為1.0×10~4個/升,與自來水的含量相同。
另一部分是清陽河水、張遠明自來水、楊嬌嬌臟器滲出液理化成分檢驗。
其它數據都不用看,隻看一個數據就夠了,那就是二氧化氯的含量。
清陽河水二氧化氯的含量僅為0.001mg/l,而張遠明自來水、楊嬌嬌臟器滲出液的二氧化氯含量均為0.2mg/l,後者的含量是前者的200倍。
更不用說,在張遠明自來水、楊嬌嬌臟器滲出液中,同樣檢出了濃度較高漂白劑成份。
上述檢驗結論一目了然,直接可以鎖定,楊嬌嬌並不是在清陽河裡溺死的,而是在自家的麵盆裡溺死的。
楊嬌嬌家裡,這期間除了張遠明能夠自由出入,再無第三者存在,不是他殺了楊嬌嬌,難道是她自己紮進麵盆淹死的?
“為什麼要拘留我,不是說好留置十二小時嗎?你們公安機關為什麼出爾反爾,說話不算數?我要請律師,我要告你們……”審訊室裡,張遠明發飆了,嗓音都喊嘶了。
方強和鐘海洲靜靜地坐在那裡,任由嫌犯聲嘶力竭。
在午飯前剩下的時間裡,張遠明就像瘋了一樣,在審訊室裡亂喊亂叫,直到沒有了力氣。
然後,就是長久的沉默,任由鐘海洲和方強發問,張遠明變成了啞巴,一句話都不說了。
下午兩點,刑偵大隊會議室,秦大勇、劉波就“12.13楊嬌嬌被殺案”,組織專案組展開討論。
關於作案過程的刻畫,秦大勇提議由宋小慈來個闡述。
“根據現場勘查、屍檢以及化驗的情況,現在完全可以複原張遠明的作案過程:12月13日淩晨3時至3時30分之間,張遠明將楊嬌嬌溺死在麵盆之後,用攀岩布兜固定,將其背到七裡灘,拋屍清陽河,偽造成跳河自殺的假象。”
三言兩語,就將張遠明殺人拋屍的過程說清楚了。
因為他說的太過真實,讓人難以置信,幾個偵察員先後提出疑問。
“張遠明在家裡溺死他老婆,為什麼不是在浴缸或是洗腳盆裡,而是洗臉池呢?”
宋小慈笑了笑,並沒有責怪他。
“他家裡沒有浴缸,隻有噴酒淋浴,洗腳盆也不存在,隻有兩個塑料小盆;現勘的時候看了,麵池上方的水龍頭是強行扭鬆了,屍檢發現,楊嬌嬌頭皮兩側有皮下出血,這是擰著頭發往下按壓形成的,因此,我判斷溺死的地方就在麵池裡。”
他的解釋有理有據,顯然不是胡亂猜測的。
“周邊沒有攝像頭,如何確定張遠明是背著人下河的,單程的赤腳印如何解釋,難道張遠明拋屍後,從河裡遊走的?”一位瘦高個偵察員顯然對七裡灘的現場並不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