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東哥的身份(2 / 2)

他一件件翻閱,還真的找到了!

這是六年前的案卷資料。

從案卷上看,這就是一起刑事案件。

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勘驗、檢查筆錄、視聽資料,都指向吳婷是被強暴的。

犯罪嫌疑人正是謝東。

共同犯罪人正是郭美琪。

郭美琪和謝東也都認罪,並簽字畫押。

案發時,謝東二十七歲,是福臨門大酒店的股東之一,此外,他還是一家叫做東方商貿公司的副總經理。

謝東的爸爸竟然是當今的副市長謝明如!

不過,當年謝明如還不是副市長,是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謝東的媽媽就是東方商貿公司總經理。

謝東果然是有大背景的。

為什麼謝東和郭美琪都認罪,所有證據都指向謝東暴力侵犯吳婷,但他們卻逍遙法外呢?

李恨水推測,這份案卷是最原始案卷,也是最真實案卷,估計是謝明如求情,趙明亮徇私枉法,另做一套案卷,在那套案卷中,謝東最多也就是嫖娼。

趙明亮將這套案卷據為己有,以此作為控製謝明如的證據之一。

當然,就算與謝明如翻臉,趙明亮也不太可能將謝東抓捕,因為他徇私枉法在先。

一旦出事,謝明如倒黴,趙明亮也跟著倒黴。可謂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

有了這套案卷,老吳女兒被侵害一案就可以水落石出了。

李恨水又翻看桌子上的其他文件資料,大都是趙明亮抓住彆人把柄的資料。

正在其他地方查看的老吳從床底下發現一個保險櫃。

“保險櫃能打開嗎?”李恨水問老吳。

老吳笑道:“沒有打不開的鎖,隻有技術不熟練的開鎖工。”

老吳補了補:“密碼鎖安全等級不同,開鎖時間也不同。就像門鎖,有的幾秒鐘就可以打開,有的可能需要幾十分鐘。”

李恨水左思右想,還是沒讓老吳打開,因為這已經沒有太大必要了。

保險櫃裡的東西,要麼是禮品禮金,要麼是彆人的把柄。

“吳師傅,門鎖開鎖後能恢複原狀嗎?”

“當然可以。我可沒有破壞門鎖。如果不考慮破壞門鎖,那也不用開鎖,直接用切割機將門切開就是。”

張玉潔又發來消息:外麵沒有異常,進展如何?什麼時候出來?

李恨水覺得差不多了,屋裡麵該看的都看了,該拍照片視頻的都拍過了,於是回複:一切順利,很快就能出來。

“吳師傅,我們走吧。這裡麵的好酒你帶一箱,還有現金,你也可以帶些,作為養老金。反正最少幾百萬,你拿個幾萬、十幾萬,房主也不知道。”

“你呢?是不是也帶點走?”

“我不差錢。就不帶了。”李恨水和老吳身份不同、地位不同、境界也不同。他可不想因此而遭遇麻煩。

老吳隻拿了兩瓶茅台陳酒,兩萬元現金,不肯多要。

走出趙明亮的家,李恨水與張玉潔會師。

張玉潔聽了李恨水的講述,驚詫不已。

李恨水決定,立即麵見二姑沈媛媛。

但與秘書舒晴聯係後得知,二姑人在省城,今天不回來。

事情緊急,李恨水決定直奔江州。

當然,李恨水並沒有和張玉潔說出他和沈媛媛的真實關係,隻是說去省裡向有關部門檢舉揭發趙明亮,以免夜長夢多。

張玉潔則表示,留在雲川,今明兩天主要任務,就是和老吳一起,監視這套房子,防止趙明亮發現異常後轉移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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