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恨水冷笑:“吳女士,我得提醒你,我們是紀委的,你覺得我在胡說八道,那就拭目以待吧!”
吳琪頓時慫了。
她是獨生女,吳天培很寵她,他貪的錢,除了包養情人外,相當一部分都給了女兒。
吳琪從小就衣食無憂,雖然算不上大富大貴,但一個月萬把塊包養小白臉,對她來說毫無經濟壓力。
“你們找我,究竟是有什麼事?”
“我們找個方便的地方說話吧。”
“可以,我可以配合你們。但我有兩個條件。第一,不要拿我和曾建華的事說事。第二,不要拿我爸爸的陳年舊事說事。”
“如果你願意配合的話,我們可以考慮答應你們的要求。”
吳琪猶豫了會,說:“好,希望你們說話算話。”
李恨水說:“我們一貫說話算話。”
在一處安全的地方。
李恨水開始問話。蔡友和沈燕妮在做筆錄。
據吳琪說,她之所以深得公司領導層信任,一是因為業務能力強,她是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二是作為財務人員,知曉很多公司內幕,比如,購買假發票,稅前列支成本,偷稅漏稅。
李恨水的關注點不在偷稅漏稅,那是稅務局的事,不是紀委的事,紀委也無權查處偷稅漏稅。
他關注的是單位行賄。
吳琪說,公司行賄次數較多,行賄方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送物,比如,購買黃金、古玩、字畫、名表等。
一種是送錢,送錢以送現金為主,還有現金等價物。
送錢送物費用支出都在公司財務帳上列支。
都是購買虛假發票列支成本費用。
虛假發票,並不一定發票本身是假的,很多時候,發票是真的,但反映的經濟業務虛假或與實際不符,如真票虛開。
“吳女士,金城實業投資公司這些年,一共行賄了多少錢?”李恨水問。
“這個沒有統計,也無法準確統計,因為不是每筆支出我都知道具體用途。大概每年有幾百萬吧。”
“誰負責送錢送物?”
“一般都是公司領導。比如,老總嚴金武。公司還有三位副總,他們也是股東。”
“你有沒有參與過送錢?”
“有,但都是小額的,比如,工商、稅務、建設、房產、消防等部門來公司開展執法檢查時,我們視情況,會送超市購物卡,一般每個人送一千元到一萬元不等。”
“吳女士,請你提供些最近三年來,用於行賄用途、單次超過十萬元的現金取款的詳細記錄、憑證。”
“可以。”吳琪答應了。
不答應不行啊。
不僅她本人,還有她父親的把柄都被人抓住了。
兩害相權取其輕。
隻能選擇配合紀委了。
從吳琪身上,案件有了進展,但不是突破性進展。
雖然知道金城實業投資公司經常行賄拉攏、腐蝕官員,但送給哪些人、送了多少錢,不得而知。
韓山平的一個電話,又讓李恨水看到案件實現重大突破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