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東南亞之行14(2 / 2)

“羅雨涵,你不是在澳洲嗎?怎麼到了太國?”李恨水問。

羅雨涵淚如雨下:“我確實是逃到澳洲,但一場太國之行成了我的夢魘。

我來太國旅遊,由於輕信,被人騙到妙瓦底,從事電信詐騙。

我業績不好,被逼接客,但有次逃跑未成功,被抓回來關進水牢。

後來就被賣給太國的乞丐組織。這個組織殘害、控製、強迫華夏人乞討。

就這個街上,至少有七八個和我一樣的華夏人,被逼乞討。有時候,一天能乞討一兩千元。

乞討時,有人在附近監督。不能說真話,不能報警,不能逃跑。

我有次試圖逃跑,被抓回去後,他們殘忍打折我的腿。

我們賣給強迫乞討組織,還算幸運。有的人直接被送到公海遊輪上,賣掉我們的腰子,還有其他身體器官。沒有價值後,被殺死後扔到海裡喂魚。

無論是詐騙組織、乞討組織,還是人體器官販賣組織,主要頭目和成員,大都是華夏人。

我們就是他們手裡的搖錢樹。他們與警方關係密切,因為花錢買通了警方的人。

就像剛才,那個監視我的華夏打手,雖然被警方帶走,但隻要交贖金,就可以離開警局。”

李恨水聽了觸目驚心。

“羅雨涵,你有什麼打算?將害你的人繩之以法,還是回國?”李恨水問。

“回國是不可能的,我有命案在身,回國就算不槍斃,也是將牢底坐穿。

我不想死,雖然我現在差不多是個廢人,但好死不如賴活著。

至於報仇,那是不可能做到的。

那些詐騙組織、強迫乞討組織、人體器官販賣組織與軍閥、官方、軍警人員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可以說他們是一家人,哪能報仇?

如果有可能,我希望能回澳洲。以後就在澳洲度過殘生。

唉,女人最看重的是什麼?是容顏。我現在人不人,鬼不鬼的,都是我自作孽,上天對我的懲罰!

恨水,我知道你能耐很大,看在我曾經是你後媽的份上,救救我,讓我回澳洲,好嗎?”

李恨水不忍拒絕。

看著羅雨涵現在的慘樣,他對羅雨涵所有的恨意已經煙消雲散。

畢竟,她和生父夫妻一場。

生父後來慘死,與她也沒有半毛錢關係。

她壞就壞在被信仰精神脅迫,又與沈家其他人勾結,妄圖謀取更大的利益。

那個逃走的太國打手帶了幾個人來了。

但領頭的一看到李雨,嚇得不敢動彈了。

恐怖分子酒店劫持人質事件,媒體上有對李雨的采訪報道。

隻要關注新聞,就能認出李雨。

羅雨涵嚇得蜷縮在一邊,顫顫巍巍地說:“你們彆抓我,好不好?我隻想離開太國,從來沒想過要報警。”

其實,報警又有何用?這些強迫乞討組織,與官方有著盤根錯節的關係,很多時候,他們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反正傷害的又不是太國人,他們還能從中收取好處費。

就算引爆輿論,官方也就隨便編造幾個理由,比如,持有合法簽證來太國,蒙混過關。

這些人不敢與李雨發生衝突,隻要不將事情鬨得太大,羅雨涵離開太國,對他們來說,不算什麼損失。走了羅雨涵,還有其他人。

經過一番周折,李恨水和李雨護送羅雨涵去了機場。

羅雨涵就要離開太國,去澳洲。

分彆前,羅雨涵淚流滿麵。

李恨水不知道,她是因為悔恨而落淚,還是因為痛失還算美麗的容顏,或者兼而有之?

但李恨水知道,這輩子也許再也不會見到羅雨涵。

……

按照時間推算,王蓓應該到了。

但是,直到現在,王蓓不僅沒到達這座城市,還無法與她取得聯係。

陪同她來的親戚,也聯係不上。

不僅陳如煙、陳若夢憂心如焚,李恨水和李雨也為王蓓捏了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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