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兩人都相繼招供。
女子本是足浴城洗腳女,兩人洗腳時認識,後來,女子成為婚姻介紹所老板的姘頭。
他們想到了一個生財之道,就是婚姻介紹所為女子介紹對象,女子表示可以繼續相處,待發生關係後,向男方索要錢財,如果不給錢,就以報警被強奸相威脅。
女子頗有姿色,清純打扮,很容易俘獲男人芳心。
有的男人動手動腳,女子半推半就。
發生關係後,婚姻介紹所老板就給相親男子打電話,說女孩反悔了,不想繼續,但由於發生過關係,失去了處女之身,要給予金錢補償。
至於處女為什麼第一次沒有流血,那是因為十幾歲時騎自行車跌倒,導致處女膜破裂。
相親男子接到電話後,通常都不願意補償,畢竟,是自願發生關係。
婚姻介紹所老板就威脅,說不給予補償,就去公安局控告強奸,並說女孩內褲上還有男方的汙物。
一聽說是強奸,男方都非常害怕,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乖乖交錢了事。
婚姻介紹所老板看人下菜,敲詐金額在一萬元到四萬元不等。
不到一年時間,成功作案八次,勒索錢財二十四萬元。
兩人都以為自己找到了生財之道。
八次敲詐,沒有一人報案。
因為一來怕此事曝光,影響聲譽,畢竟,男方的確睡了女人。
二來敲詐金額不大。而且,一次得手後,絕不再敲詐第二次。
絕大部分敲詐勒索案,被害人報警,都是因為忍無可忍,一而再,再而三敲詐勒索,不知道什麼時候是儘頭。
賀茂根說,這兩人即將被刑事拘留。大媽兒子很快就會獲釋。
李恨水對賀茂根提出批評,刑偵大隊每年辦的刑事案件很多,但不能因為數量多、工作量大,就放棄質量,刑事案件關係到人們的自由、前途,甚至生命,一定要慎之又慎。
賀茂根誠懇接受批評。
作為大隊長,賀茂根不可能參與每起案件偵破,其他辦案人員能力水平不一、工作責任心不一,甚至有的還暗懷鬼胎,出現錯案在所難免。但一旦問責,大隊長要負領導責任。
領導對下屬的批評,一種是打壓,一種是關愛。
李恨水批評賀茂根,顯然是後者。
關於於金蘭丈夫所涉案件,不僅案情複雜,而且非常棘手。
據賀茂根了解到的情況,於金蘭夫婦有部分工程是從金濤建築安裝公司老總陳金濤那裡分包的。
於金蘭和陳金濤有債權債務糾紛。
案件主要是經偵大隊在辦案,涉及到抓人,甘恒生讓刑偵大隊配合。經偵大隊大隊長是甘恒生的親信。
賀茂根和甘恒生關係並不好,因為在甘恒生看來,賀茂根頭腦一根筋,不講人情世故。
因此,甘恒生準備將賀茂根調離刑偵大隊。
李恨水問賀茂根:“茂根,於金蘭這起案件,難在哪裡?”
賀茂根說:“難就難在背後有領導插手此案。”
這時候,王可韞給李恨水發來一條信息:哥,周末忙不忙?我可以來雲河嗎?
李恨水心中一喜,回複道: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