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7章 大獲全勝16(1 / 2)

洪明忐忑不安地去了縣紀委。

和他談話的,有四五個人,不僅有京城來的人,還有省市紀委的人。

他們神情嚴肅,氣場很大,洪明被鎮住了。

“洪明,任何公民都有配合調查的義務,坦白交代是你唯一的出路。”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來自京城,主持約談。

“我不知道要交代什麼呀?”洪明還想蒙混過關。

“你認識夏雨嗎?”中年男子語氣嚴厲。

“認識,她是我的表妹。”

“某月某日,你是不是將一百萬現金送到她的住處?和你同行的是不是縣長竇勝利?”

洪明雖然早有預料,夏雨已經將他供了出來,但真的麵對現實時,還是很惶恐。

“我沒有送錢給她,就是見見她。”洪明狡辯。

中年男子厲聲說:“我這是給你機會!你卻負隅頑抗!我看你是不進棺材不掉淚!”

中年男子拿出一本《監察法》,在洪明麵前晃了晃。

“這是新修訂的《監察法》,我帶你學習學習。

以前,對於不是公職人員、不是黨員的行賄人,我們不能采取"兩規"措施。

但現在,《監察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對涉嫌行賄犯罪或者共同職務犯罪的涉案人員,監察機關可以依照前款規定采取留置措施。”

中年男子將《監察法》遞給洪明,並下了最後通牒:“給你三分鐘時間!是繼續撒謊,還是交代實情?自己選擇!”

中年男子拿出手表開始計時。

洪明來之前,心中設計了三套方案。

第一套方案,矢口否認送錢。

第二套方案,如果否認不了,那就承認送錢,但堅持認為竇勝利不值錢。

第三套方案,如果第二套方案失敗,那就供出竇勝利,爭取立功表現。

看來,第一套方案失敗。

在夏雨已經將他供出來的前提下,再矢口否認,那就是頑固不化。紀委的人絕對不會給他好果子吃。

但洪明心中又很矛盾:如果我如實交代,涉嫌行賄,你們要留置我。如果不交代,會怎樣?

有句話叫什麼來著: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

中年男子似乎精通讀心術:“彆想著蒙混過關,夏雨已經如實交代了。你將一百萬元現金裝作水果盒裡,通過夏雨送給張遠。

你們還見了張遠。之所以送錢,為的是換取張遠庇護竇勝利不出事。

為此,張遠還來到雲河縣,為竇勝利打氣撐腰,是吧?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行賄是犯罪,但如果檢舉揭發他人,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獲得輕判。”

洪明於是實施第二套方案:“領導,我的確通過夏雨送給張遠一百萬現金,現金放在水果盒裡。竇勝利並不知情。”

中年男子一拍桌子:“我看你是一條路走到黑!竇勝利不知情,你當他是傻瓜?一箱水果也想敲開張遠的門?”

中年男子對身邊工作人員說:“洪明涉嫌行賄,辦理留置措施。”

洪明預感,這次恐怕出不去了。

“洪明,是負隅頑抗,還是選擇坦白立功,就看你了!”

洪明冷汗直冒,他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緊張過。

“我如果交代,是不是不用留置?”

“洪明,不要和我們談條件!”中年男子辦案經驗豐富,看出洪明心理波動,對身邊工作人員說:“記錄!”

然後,他開始訊問洪明:“你和竇勝利是怎麼認識的?”

洪明說:“他是縣長,我是經朋友陳金濤引薦,在一次飯局上認識他的。”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