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沒有拒絕,也沒有同意。其實,我心底喜歡上了。沒有同意,是因為知道很難過父母親那一關。
我對他說,學曆可以低,但誌氣不能低,既然羨慕很多學曆很低的人成了商界大佬,那你也可以奮鬥,去爭取。
他不久後換了一家公司,成了公司小乾部。後來才知道,他在網上泡了這個公司的老板娘,成為老板娘的麵首。那老板娘四十多歲,也有幾分姿色,老公在外玩女人,她就玩男人。
他說在這家公司賺了第一桶金。實際上,是老板娘給的包養費。
他後來與老板娘分手,分手原因是老板娘找了一個小白臉。老板娘給了他一筆分手費,大概有十幾萬元的樣子。
他不再打工,而是學理發,後來開了家理發店,並雇了幾個人。
在此期間,有很多男生追我。
可是,我又不忍心與他分手,雖然我算不上他真正意義上的女朋友。也許是我有愧與他,畢竟,他對我太"好"了。
那一天,是我的生日。他在飯店為我慶生。燭光晚餐。他突然單膝跪地,送我一枚戒指,求我做他的女朋友,並承諾,一生一世保護我。
那一刻,我很感動,稀裡糊塗就接受了他的求愛,答應做他的女朋友。
當然,我也知道,橫亙在我和他之間的巨大鴻溝是父母親的反對。
我希望他能成功。他如果事業上取得成功,父母親那邊的阻力會小很多。
他又開了一家理發店。
我不知道的是,生性放蕩的他,與常來理發店的幾個富婆暗地裡搞上了。
他玩女人有個特點,極少與沒有男朋友的女孩子玩,因為容易暴露。相反,地下戀情或者一夜情,不容易暴露。
他表麵上看,還是那麼愛我,關心我。當時我就想,我寧願坐在心愛人的自行車上哭,也不願意坐在不愛的人的豪車裡笑。
我和他除了上床,什麼都做了。他要求見我的父母,我沒理由拒絕,因為我已經接納他是我的男朋友。
然而,父母親如預料中的極力反對。
父母親閱人無數,在與他短暫的交往中,就知道他心機很深,不誠實,不值得托付終身。
父母親希望我和他和平分手。並且,父母親還瞞著我,私下裡與他談判,讓他離開我,可以給予他一筆金錢補償。
然而,他拒絕了,在我父母親麵前信誓旦旦說會愛我一輩子,非我不娶。
父母親還為我介紹男朋友,這些男孩無論是長相、家境,還是學曆,都比他好。
然而,我越來越反感父母親的所作所為,認為他們是乾涉我的戀愛自由,與父母親多次發生激烈爭吵。
我還表現出前所未有的叛逆,與他同居。
父母親為此傷透了心。但也無可奈何。因為有一次,我甚至揚言要跳樓自殺。沒辦法,父母親隻能選擇默認。”
說著,丁一一淚水湧了出來,輕歎一口氣:“唉,當初為什麼就那麼傻呢?說實話,如果他真的很愛我,我根本不會嫌棄他家裡窮,學曆低,然而,他是一個十足的渣男!”
李恨水往丁一一身邊湊了湊,遞給她一張紙巾擦淚。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丁一一忽然將頭靠在他的肩膀上。